触犯严重纪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与经纪所面对的最高罚款,将从7万5000元,分别上调至20万元和10万元,纳入多项改变的房地产经纪(修订)法令昨天起生效。

修订法令也将把科技和数码化对行业营运环境的影响考虑在内,加强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权限,让它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检查经纪公司的文件,以及要求任何人提供电子设备供调查。

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日前发表文告指出,大多数房地产经纪公司和经纪始终坚持高专业标准,但少数害群之马的行为却削弱了消费者对该行业的信心。

“理事会和该行业都意识到,这种错误的行为否定了目前为提高专业性和道德标准所做出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向这个行业发出更强的阻吓信息,以防止不当行为。”

继修订法令生效,对于那些触犯严重纪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与经纪,纪律委员会可处以的最高罚款,将从7万5000元,分别上调至20万元和10万元。更高的罚金适用于今天或之后提交给委员会的案件。

理事会也将推行新的谴责信制度,同样适用于今天或之后接到的投诉。在这项制度下,理事会可对触犯轻微纪律的公司和经纪,发出谴责信和对每一起案件处以高达5000元的罚金。

至于加强权限方面,理事会将可要求任何人在调查员面前提供证词,以及可供检查、复制或提取的文件和电子设备,以调查违纪行为。

理事会也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和在经纪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场所,检查经纪公司的文件。

理事会说,修订条规的目的是要提高对犯错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和经纪的阻吓效果,维护该行业的专业形象,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修订法令也把房地产经纪公司和经纪,须履行阻止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责任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