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规则,个人同时担任的挂牌公司董事职位数量没有具体限制,但新交所监管公司(SGX RegCo)期望上市公司确保董事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新交所监管公司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应制定指导方针,规定每名董事或每类董事的合理及最高董事职位数量和主要职责。如果董事同时担任大​​量董事职位,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必须评估,并且披露该董事是否仍能勤勉履行职责。”

祐玛战略两新董事 分别担任54家和46家公司董事

今年8月,祐玛战略(Yoma Strategic)委任两名新董事潘嗣任(译音,Pun Chi Yam)和阿尔贝托·马卡皮拉克(Alberto Macapinlac de Larrazabal),当时两人已分别在54家和46家公司担任董事,而阿尔贝托也是第二大股东的首席财务官。这引来市场关注和新交所监管公司的质询,担心他们是否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责任。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会长大卫·杰乐(David Gerald)说:“虽然大型企业集团的首席财务官为实现财务或运营协同效益,常见他们同时担任多家小型私营子公司的职位,但当独立董事担任过多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执行董事担任集团以外职位时,情况就变得更令人担忧。”

他指出,证投会严格审查董事会及其董事的组成和特点,并曾多次指出及鼓励担任太多董事职位的董事,重新考虑工作量和工作影响。

南洋理工大学副教授杨全生受访时说:“正确的问题不在于一个人是否担任太多公司的董事职位,而在于他是否有足够时间,致力于履行公司董事的角色。”

学者: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决定上限

延伸阅读

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治理与永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卢耀群教授说:“是否有必要对公司董事在多少家公司担任董事设限,这是由董事会尤其是它的提名委员会来决定。股东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关注或投票程序,对董事任命施加影响。”

麦润田教授说:“新交所监管公司很少质询公司董事是否太忙。在祐玛战略的个案上,公司正面临一些问题,包括执行主席辞职,公司的缅甸业务曝险以及缅甸的问题。”

任四个以上董事职位 上市公司董事比率已下降

不过,除了质询之外,新交所监管公司几乎无能为力。

根据《2023年新加坡董事报告》,只有5.3%的上市公司董事担任两个以上的董事职位,担任四个以上的董事职位的董事,已从2014年的3.1%稳步下降至2023年的1.4%。

麦润田教授说,问题虽没有以前那么严重,却不意味它不是问题。

他说:“这1.4%的人可能在150个董事会任职,而只要有一名忙碌的董事,都可能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