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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罗(Ben Paul)今年1月25日在《商业时报》上发表了题为“新加坡房地产开发正在成为不可持续的业务吗”的评论,间接揭示了“公共商品”与“市场商品”之间的微妙关系和区别。
在每个民主国家,民选政府都肩负重任,以确保为公民提供负担得起的“公共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医疗保健、教育、日常消费品(包括食品和运输)和就业机会。
很多时候,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也认为,将一些“公共产品”适度的市场化和企业化,会提升竞争力而能为其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更高的生产率、更好的创新和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以新加坡为例,过去几十年的建国历程中,我们的决策者允许一些公立学校组建成为自治/独立学校,并且允许这些学校征收较高的学费,以补贴学校更好的师资和设备资源。
又如改进实行多年的公共住屋计划,通过混合私有化住房计划(例如执行公寓),为国人提供更多元化的住屋选择;将公共医疗系统重组,使其转变为带有私人医疗组合的公共医院;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企业化,成为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上市运输公司(但其中一家已经转换为国营公司)。
从1985年到2011年停止建立小贩中心(包括干粮市场和湿巴刹),并由私营的咖啡店、食阁、店屋或商场等代替。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些组屋区内(如武吉巴督和碧山)没有小贩中心。
为了维持国人在民生需求的负担能力,政府积极提供补贴和补助金,给较贫穷国人应付增高的生活开支;同时也确保有能力的国人支付全价。
国人和决策者一直把新加坡的房价和其他大城市(如香港与上海)比较,但这其实有一个很大的误区。新加坡的公共住房计划非常成功,政府在“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下,是新加坡的最大房地产商,确保每个新加坡人都能拥有公共房产。反之,其他城市的居民必须依赖市场来提供大部分的住屋需求。
拥有最大土地储备的政府具有绝对政策手段,可以通过其公共房屋价格调控和土地供应,来稳定公共住房的供需。因此,在新加坡的特殊状况下,市场房价稳定主要是公共房屋为主,私人市场为辅。
自2009年以来,政府已明确表明,愿意采取积极的降温措施来干预私人房地产市场。毋庸置疑,拥有公共房屋是每个新加坡人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但一些国人渴望升级为私人房产业主,却是属于个人的投资选择。
如果拥有私人房产是属于个人的投资选择,政府采取大刀阔斧行动来干预自由市场,并扭曲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和供需动态,是否是矫枉过正的举措呢?
作者是旅游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