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科学因果理念,所以我对解决问题都是追根究底。当年牛顿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如果他在意于“果”,大可向有关市政会投诉,再由他们妥善处理如何防止苹果再次砸到别人,例如在树下布个防护网,或者将所有未成熟的苹果摘除掉、甚至于直接把果树砍掉。
还好,牛顿追求始因真理,集前人探究之大成,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
最近,新加坡管理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政策研究所联合进行的第四次“公共环境清洁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使得公共厕所话题又浮出水面。其实,国家环境局早在2018年就规定上厕所必须抽水;可惜由于无法掌握证据,有法可依却执法不易。虽然历经这许多年的唠唠叨叨,公共厕所依旧是肮脏不卫生。
人有三急,有时会比紧急医疗还要紧张,所以公厕可说是所有人必定会用到的公共服务。
想象如果牛顿从“因”探讨公厕问题,他可能会先从公厕是不是“公共服务”(Public versus Market Goods)这个基本问题着手,再分析公厕使用者和产权拥有者的动机,最后理出应对措施。
如果常规决策者从“果”着手,他就不会先探讨公厕那么多年来仍然脏乱的原因,而会先搞清楚是谁弄脏了公厕,再认定公厕使用者的修为(无公德心)和产权拥有者的疏忽(没有负责任地清洗),进而推出屡试不爽的万灵丹法律,把公厕肮脏的责任推到使用者身上。
如果是市场厕所,那商家或业主如购物中心为了吸引人流,提升消费和维持企业形象,保持干净的厕所自然是他们提供优良顾客服务的重要一环。
如果是公共厕所,人们就必须确定这些公厕的服务范畴、负责单位和职务范围。按常理说,有如公共教育和医疗服务,高使用量的公共服务,往往能得到决策者的关注,注入相关经费,以争取民心和选票。因此,在一些公共设施如机场、地铁站、公园等,有关当局都能维持公厕干净卫生。然而,在使用率高的地方如咖啡店、小贩中心等的公厕,为何却是如此肮脏不卫生?
核心问题是这些位于小贩中心和咖啡店厕所的归类(何谓公厕范畴)和资源支持的分别。
按理说,咖啡店是商业运营场所,是否提供公厕便利,是店主的权利和商业考量。有如高速公路边上的加油站,如果为了吸引客户加油买零食而提供公厕,那是商业考量,而且不会取代由高速公路当局提供的附带厕所的休息站。毕竟,拥有区区几个摊位的咖啡店,哪有资源取代资源雄厚的政府,为广大民众提供公厕服务呢?
在卫生管控方面,环境局有管理所有厕所卫生的职能。可是为何环境局无法执行厕所应该维持的基本卫生条件呢?其实,根据《公共环境卫生法令》第2.2.1条,不管有没有收取费用,位于购物中心、餐厅、夜店、按摩中心、酒吧、加油站、咖啡店等的厕所,都属于公共厕所,国人在此法令下都有权使用。
可能,“有没有收取费用”的诠释比较含糊,所以国人视免收费的咖啡店和商场厕所为公厕。咖啡店覆盖率较广,对人之三急有巨大解急帮助,故我希望无须有消费前提,就可以使用咖啡店厕所。
但是,除非政府介入并承担其中部分管理费用(环境局曾提供一次性政府资助装修厕所),以换取公厕对公共服务的贡献,否则这些厕所的卫生状况,会是挥之不去的顽疾。
至于小贩中心的公厕卫生,环境局作为小贩中心的业主,应该是责无旁贷的。或许这和不专业清理,或者长期允许年长者或残障人士收取如厕费,换取打理公厕清洁卫生有关。事实胜于雄辩,这些举措是无法有效解决公厕卫生问题的。
有许多人和专家批评我国民众的文明意识差,造成公厕的不堪现状。与其一竹竿打翻一船人,把厕所肮脏归咎于民众道德,不如深入了解公厕使用的挑战。
公厕使用量高,加上人口老龄化,有些老人因为尿失禁而弄脏厕所在所难免,有多少人会因为无心滴了几滴尿而俯身擦干净地板呢?如果我们有此同理心,就不会一直纠结于弄脏厕所的课题,而可以把精力放在如何真正改进厕所卫生的问题上。
纵观现代管理,为了更快地解决问题以达到表现指标,再加上没有耐心了解前因后果,所以许多政策实行就趋向于治标不治本的快捷方案,久而久之就会有捉襟见肘的后遗症。就如以法律强制归还托盘碗碟一事,虽然已经尘埃落定,温顺的民众“坦然”接受,但是否心服口服呢?
事实上,干净卫生的公厕并不难求,机场、公园和商场里的厕所都可以达到卫生水准。如果细心向管理层了解,其实不外乎管理问责和足够资源分配。一些商场甚至在一些高使用量的厕所安装自动人流计算仪,每达到一定使用量,信息就会自动发送给清洁工团队,要求他们派人清洗。
要治本,就要追溯公厕的责任方,给予足够的管理经费。一味推给咖啡店业主或怪罪人们的修养,是不能根治问题的。
作者是旅游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