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BEPS 2.0)支柱二政策今年起在一些国家开始施行,我们离15%全球最低所得税率时代又更接近。与此同时,受地缘政治风险及全球通胀影响,应对生活、经商成本上涨成为我国的重要议题。外有国际税收改革,内有成本压力,加上国家支出的庞大需求,在收看2024年预算案声明的直播时,我始终想着这个问题——究竟向谁征税、征多少税才好?

向跨国企业多征税

今年的预算案,我国确认了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对全球年营收至少7亿5000万欧元(约10亿8670万新元)的大型跨国企业施行收入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简称IIR)和国内补足税(Domestic Top-up Tax,简称DTT)。

简单来说,IIR确保在新加坡的跨国集团若在其他国家实际税率低于15%时,不足15%的部分将被纳入新加坡税收范畴。DTT则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新加坡的实际税率低于15%时,补足税将上缴给新加坡,而不是其他实施IIR的国家,以避免我国税收外流。

向跨国企业多征税是因大势所趋,我国没有更多选择。补足税可能对我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间接降低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当然,低税率从来都不是我国吸引外资的唯一条件,但保持具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仍十分重要。在这方面,今年的预算案推出了一项新的税收政策作为答案——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简称RIC)。

我国现行公司税率为17%,0%至15%的优惠税率一直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补足税实施后,大部分优惠税率的好处将因补足税而不复存在。RIC的好处是,在补足税规则中,它视作收入增加,而非税金减少。

例如某企业应税收入为1000元,在10%优惠税率下,缴税100元。由于税率低于15%,需要上交50元补足税,实际税负为150元。如果通过RIC给该企业等额的优惠,即1000 X(17% - 10%)= 70元的RIC,企业实际缴税100元。在计算补足税时,因70元被视作收入的增加(而非税金减少),该公司的实际税率为170/(1000+70)= 15.9%。这样,该企业在获得70元津贴的情况下,便无须缴补足税。

与优惠税率相似,RIC旨在鼓励企业进行高价值(high-value)、实质(substantive)经济活动,例如建立和扩大生产设施、数码服务、创新与研发活动等。根据RIC计划,符合条件的收入将获得最高50%的支出补助,该补助将以所得税抵扣的形式支付。如果有剩余抵免额度,若符合条件,企业将在四年内以现金形式收到补助。

高价值和实质的经济活动对新加坡经济意义重大,也会带来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将在今年第三季度之前,发布更多关于RIC的信息,我期待经发局和企发局的政策将确保企业申请RIC的过程清晰、简便,让RIC成为延续我国税收政策竞争力的有效工具。

向有成本难题中小企业少征税

在高通胀的背景下,为帮助企业管理不断上升的成本,今年的企业援助配套包括了50%的公司税回扣。在2024估税年,企业可获得应纳所得税额50%的等额回扣,回扣上限为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每家企业只要符合本地员工雇佣的条件(即至少雇佣一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即可获得最低2000元的现金津贴。

自2020估税年起,我国已有几年没有给予公司税回扣。这次公司税回扣的力度(50%的回扣和4万元的上限)也是近10年来前所未有。在经商成本大幅上涨的背景下,政府这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比往年更大力度的帮助。当然,对某些企业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不管小红包或大红包,可以节省开支的就是好红包。

维持个人税的累进性

鉴于生活成本压力问题,今年预算案也包括了50%个人所得税回扣,上限为200元,与其他生活费补助一道,惠及中低收入人士。

另外,房地产税的一项调整有助于自住住宅屋主降低房地产税税负。今年预算案对自住住宅年值级别(annual value band)进行调整,更好地反映租金上涨推高的房产年值,也帮助自住屋主降低房地产税负。以年值2万元的自住屋主为例,调整前的房地产税为480元,调整后的房地产税约为320元。

我觉得这项修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税作为财富税的定位。对于居住在自己拥有住房的国人,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上涨对他们拥有的财富没有影响,若因此增加税负,似乎有欠公平。所以这项调整是一个好消息,也非常符合政府对累进税制的贯彻实施。

对于开头的“向谁征税、征多少税”的问题,其实我国努力的方向一直是打造公平且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

在个人层面,政府通过个人所得税回扣、自住房地产年值调整等,对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帮助和保护,一定程度上缓解民众面临的生活成本压力。在企业层面,吸引大型跨国企业的投资以带来高质量经济增长和工作机会,对新加坡尤为重要。

我国的做法不是“劫富济贫”,而是将国际税制改革可能导致的税收,用于维持我国吸引投资的竞争力。新加坡也的确需要这些大型企业带动新加坡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牵一发而动全身,今年预算案的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向谁征税”这个课题的慎重处理和长远眼光。

(作者是安永税务服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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