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一则新闻报道:过去五年,六个政府机构向公众和企业误收共约750万元消费税。主要原因是,政府收费分为“监管”(regulatory)和“非监管”(non-regulatory)两类。按照消费税的相关规定,政府机构应为所提供的非监管类服务征收消费税,而监管类服务则不须要征收消费税。政府收取的费用超过5000种,现有的做法是让个别机构按照财政部定下的原则和指导方针,自行判断收费是属于“监管类”还是“非监管类”,以决定是否征收消费税。同样的收费项目,可能有些人判定是“监管类”,另一些人则认定是“非监管类”,正是这种不同的解读,导致过去五年有些本不该收取消费税的“监管类”费用,误收了约750万元的消费税,相关政府部门将退款给受到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虽然受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将会获得退款,但如果不是审计发现这个问题,受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将会多承担相关政府部门误收的消费税,而且是当了冤大头还不知道。毕竟对税制的规定,能非常清楚的人是少数,而且就算知道税制的相关规定,不同人对同一规定的解读也可能不一样。审计发现,这次错误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对税收法律有不同诠释,因此经检讨后,政府会简化和澄清监管收费的条规和流程。财政部很快会向国会提呈法案,修改《消费税法令》,澄清对这些收费的消费税处理,列明哪些监管收费不应该征收消费税。
由此可见,好的税收制度,一个重要原则是税制简单易懂,便于执行。税收制度应该简单明了,税制和法规应尽量减少复杂性,这种简单性,有助于纳税人遵守义务,减少遵循成本,也减少逃税避税的机会。到底何为简单?概括地说,简单就是相关规定给人提供明确指导,读了规定,就知道该怎么做,而无须再解读或者判断。比如说,监管类的收费不用缴纳消费税,这里就需要人们再次判断什么是监管类收费,而如果列明每个政府部门的常规收费哪些属于监管类,哪些属于非监管类,操作起来就简单容易多了。
我国的税种不多,主要有所得税(包括公司和个人)、消费税、印花税、房地产税、预扣税和赌博税,但是税制和相关规定并不简单易懂,而且不时修订更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知道如何解读税法规定,或者找不到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遇到难题,有时会联系国内税务局,就算是税务局,同一个问题,咨询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到不同答案。由此可见,税制规定上的复杂和模糊性,的确给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加重纳税人遵从纳税规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因此,国内税务局有必要把税制的相关条款尽量条理化、简单化,尽可能减少长篇累牍规则制度陈述,而是分门别类,列明各场景的处理规则。就像交通规则一样,红灯停,绿灯行,什么样的路口哪个方向的车先行,都有明确规则。
就个人体验而言,我觉得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最简易清楚容易执行的税种。个人工资收入由公司负责统一申报,减少个人错报少报的可能性,可扣减的项目都清清楚楚列示出来,一些扣减项目的金额,甚至系统会自己带出或计算出来,比如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退休辅助计划(SRS)、在职母亲子女估税扣税(WMCR)等项目,都无须个人填报而是系统自带。其他各种可扣税的项目也都全部列示,这样一来,纳税人至少不用为到底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而伤脑筋。每个纳税人须要做的,是查看自己是否满足这些可抵扣项目的条件,然后据实申报。
在公司税和消费税方面,可能是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和场景的多样性,处理起来就远没有个人所得税这么简单,许多条款须要自己去解读。个人解读就会出现如新闻报道的问题,不同人对相同规定的解读结果,有可能不一样,造成税收执行上的偏差或错误。
从结果上来讲,简单税制使得税法和税收规定更加清晰明了,使纳税人更容易理解纳税义务,并且更容易遵守税收规定,减少因为复杂规定而出现的误解和错误,确保纳税人按照相同标准纳税,使纳税结果公平。从税法的遵循上来讲,简单税制减少了税法的复杂性,减少逃税和规避税收的机会和空间,使税收执行过程公平。
从效率上来讲,税收规则的简单性,使得税务管理更加高效,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来说,简单税制会降低税收征收和遵从的成本;简单税制可以减少纳税人为了理解和遵守税法而花费的时间、精力和支出,同时也可以减少税务机关为了管理和执行税收规定而花费的成本。
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需要各位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而国家则有义务为纳税人打造一个大道至简,容易执行的税收环境。
(作者是公司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