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河北有一起初中生被杀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因为嫌犯同样是三名不满14岁的同班同学。此案件犯罪手法非常残忍,但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无须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很多网民呼吁“杀人偿命”,甚至要追究父母的连带责任。这起案件如此震动各界,再加上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和暴力化趋势,不少专家学者与人大代表,都呼吁进一步调低刑罚年龄。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减刑甚至免刑处理是国际共识,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条约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相比于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有更多的社会原因。
刑罚惩戒的是犯罪个体,最终目的是让社会更加和谐平安。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上,将刑罚完全无差别地施加于未成年人身上,就有失公允。因为虽然近年来中国不时有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报道,但普通大众并不掌握整体数据,无法获知这些是属于少数极端个案,还是具有普遍性。如果是后者,当然应该及时调整适刑年龄。如果是前者,则考虑到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育不充分,并无成年人的完整认知与判断力;再加上少年更具可塑性,因此适当减低罚则,或可鼓励其改造后重返社会。
在此姑且不考虑这个具体案例的量刑原则,相信中国司法机关会有更充分的处理依据。更重要的是解决这些案件背后的若干深层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并杜绝类似恶性犯罪。
首先,现代社会的媒体变革,彻底改变了孩童获取知识的方式,导致成年人与儿童之间分界线的模糊。过去知识的传递主要依靠印刷品,儿童因不识字,须要多年学习才能了解成人社会的暴力冲突、性等知识。但随着互联网与手机普及,当代儿童可以轻松获取这些“儿童不宜”的内容,但在缺乏长辈必要的教管与约束下,就更容易走向极端。
非常不幸,留守儿童正是这个缺乏管束的群体。全世界儿童犯罪中,不少都是社会、家庭和教育等环境因素影响的结果。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很多社会问题折射到儿童教育上。此案杀人与被杀者皆为留守儿童,长年与父母分居。这些缺乏正常家庭关爱与必要教育的孩子,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心理与生理问题,据学界研究,他们叛逆、自卑、消极堕落、沉湎于暴力与游戏的比例,远高于正常家庭中的儿童。
留守儿童的问题,起源于改革开放后城市用工的巨大需求,促使大量农民工进城,但由于至今依然严苛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就学与社会福利制度差异,这些农民家庭中的儿童,被挡在城市之外,造成每年数千万农村家庭的骨肉分离。
据社会学界大量相关调查,他们当中有自杀与暴力倾向的比例,远高于有正常家庭关爱的儿童,导致他们很容易沦为暴力的施加者或受害者。据一项2007年的研究,此前七年,中国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者中,有七成来自留守儿童群体;在同年龄段的对比中,正常家庭儿童的犯罪率也远低于留守儿童。延伸研究表明,曾经有过留守儿童背景的成年人,犯罪率同样高于在正常家庭成长的。
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也就是所谓“低端人口”,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中受到系统性歧视,被剥夺作为城市建设者应有的医疗、养老与居住等福利;他们的下一代也面临持久的负面影响。这些农二代与农三代,既回不到或不愿回到早已凋敝破败且没有多少人气的农村,又进不了他们父辈献出青春建设的城市。他们是一个繁华盛世中的社会边缘人,过着伟大变革时代中可怜的折叠人生。这些孩子与祖辈一起,在时代滚滚向前的车轮碾压下,无声隐入尘烟。所以在呼吁对这些儿童犯罪分子严惩的同时,更应该在制度层面上,给予这些“低端人口”平等的国民待遇!
(作者是本地文史爱好者、宗教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