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牛车水附近建筑物外墙上绘制的反映红头巾妇女劳作歇息情形的大型壁画在坊间引起不少争议。其中一些观点不免老生常谈:一是认为壁画内容反映什么,抑或怎么去表现,这些都是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当局不应过多干涉;二是强调其反映的内容也多有历史记载,公众不应过多挑剔。然而,从艺术生产的专业角度来进行解读,觉得个中难免有些认知误区,值得梳理一番。
“艺术品”与“公宣”作品
首先,艺术创作确是艺术家本人对生活的独特观察与个性化表达,当属其个人的创作自由,旁人无法干涉,外界包括当局亦无须介入。作为艺术创作的成品,即艺术品,当然得由其受众,包括画廊、买家与藏家、拍卖中介抑或美术史的学者来作最后定夺与取舍。
然争议中的壁画,不管其创作原委抑或制作过程如何,也无论其载体(房屋面向街道的墙面)业主为何方,其当下出现在社会公众视野的则已是一幅展现在公共区域的社会产品,称其为公宣(公共宣传)作品也好,社广(社会广告)成品也罢,不能再仅仅以艺术品的既定属性来简单替代其已然形成的大众传媒产品的独有艺术特性。
艺术品可以成为“公宣”或“社广”产品,然并不是所有艺术品都能自动位列此类。相信创作者或是行内同仁都明白其业界践行与操作规范。作为公共宣传或是社会广告的产品,当有着主事方所设定的标准与程序,或委约艺术家原创,或海选或荐选现有符合既定要求的艺术品。显然,争议中的壁画成品之落地,并非此例。
由此,相关部门回应社会争议而对此的反应,包括监管与主事,当属正常,其与是否包容或是保护本地的艺术创作自由无关,社会各界亦无须对此过多解读与指责。相反,上述相关的行业常规与操作程序,当需作进一步的“艺术”与“文宣”管理的普及与宣示。
“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
抛开大众传媒意义上的“公益宣传”或是“社会广告”作品的特定标准,回到“艺术品”本身,此番壁画讨论中的另一争议点,则是有者提出,红头巾抽烟是本地史料皆有记载的事实,由此,创作者当有反映史上“真实生活“的自由。
诚然,艺术家当有根据”生活真实“进行艺术创作的自由。然专业人士皆明白,”生活真实“并非”艺术真实“。从生活出发,从艺术家个人对生活独特的观察角度切入,对生活现象进行精华提炼,高度概括,或放大,或变形,或具象,或抽象,或美化,或丑化,皆为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均无须被“生活真实”所束缚。如此这般的成功例子在艺术史上比比皆是:无论是梵高的”向日葵”系列,或是雷诺瓦的“妇女”群像,皆为艺术家从“生活真实”走向“艺术真实”的创作升华。
始于19世纪末,中国广东佛山西江、北江、绥江汇流之处的三水地区常发洪水,当地年轻女子多外出下南洋讨生活,她们来到新加坡在建筑工地帮工,身着藏青色工服,头戴红头巾(人们由此称其为“红头巾“)。烈日下,风雨中,这批特殊的女工群体在本地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做出了特有的贡献。从国会大厦到最高法院,从新加坡河畔耸立的中国银行大厦到当时本地最高建筑的亚洲(保险公司)大厦,从南洋理工大学的华裔馆到亚历山大医院等,今日繁华狮城各处均可看到不少当年三水女儿劳动奉献的精神地标。
本地画坛“红头巾”群像创作
《联合早报》记者黄向京日前专文《红头巾的艺术形象》(载7月3日《联合早报》四方八面版)介绍了多位本地画家对这类劳动妇女形象的创作,从中亦可看到他们对“红头巾”这一特殊女性群体各具艺术风采的创作硕果。对于这些画坛前辈如何从“生活真实“达至”艺术真实“创作升华路径而言,虽无统一模式,然其作品却反映了艺术家们对创作对象的深入观察与研究,并对其生活本质进行高度提炼加工的普遍的艺术创作规律,即对于红头巾姑娘们“自尊、自立、自爱、自强”精神的高度由衷赞美。
这种艺术家对于创作对象精神本体的观察、研究、提炼与投射,当包括对其客体或局部或整体的画面选择,构思切入的整体考量,当也涵括其对客体神态韵律风采的认知与表现,及至创作风格、材料、工具、光影、透视等艺术手法的完美运用等等。如此,当能摆脱“生活真实”的局限与羁绊,迈向“艺术真实”的至高表现境界,艺术品如此,作为大众传媒的“公共宣传”或“社会广告”作品更应如此。
效法自然,对生活客体进行简单随机的描绘犹如写生与采风,均为艺术创作的基础与入门,当属不易;然创作者须对此所采集的生活表象与素材进行全面深入的归纳与提炼,去伪存真,弃杂求精,舍形取神,加工提高,则更为不易;而要在此基础上取之精华,融入创作者对生活本质的独特透视与主体诠释,得“意”忘“形“,并予以风格化表达,传神达韵,当为艺术家创作之升华,其成果便出彩出色蜕变为艺术品,其最为不易也。此乃艺术创作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的必经之途,画坛如此,舞台演艺亦不例外。
作者是本地艺术高等院校戏剧导师,曾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融文化表演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文中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