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联合早报·言论》岳健勇的《中国大一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读来让我诧异:今天专业的学者对于中国国家组织形式的理解,为什么还停留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阶段?作者主要强调“大一统”这种形式,因为能够“全国统一通行”政令、法令,所以对于国家政治经济进步、对于现代化,“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笔者打算先指出文中的两点基本错误,再给出自己对所谓“大一统”的看法。
首先,纵观历史,中华社会和文明的进步,与政权上大一统并没有直接关联。中华文明第一次启蒙运动,发生在春秋战国这个封建割据时代,中华文明的主要思想,都在这一时期萌芽和成熟。从战国末期的战争规模(动辄几十万人的军队厮杀)也能看出,农业生产力已经得到极大发展。秦虽然在度量衡、文字书写上做了统一,方便文化交流和贸易,但要说统一对于中华文明有什么贡献,很难找到;反而能看到臭名昭著的焚书坑儒,和万里长城下的累累白骨。秦帝国统一的意义被夸大了。
中华文明历史上发生过几次大规模的北方蛮族入侵、“衣冠南渡”,这些破坏大一统的政治事件,并没有对中华文明的延续产生致命影响。这主要还是因为中国这片土地幅员辽阔,文明的火种,所到之处,立刻就成燎原之势。所以说,大一统对于中华文明没有显著贡献,至于有没有伤害,那就另说了。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明朝末年的儒学思想家顾炎武(1613年至1682年)就已经明确阐释,关键在于对“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顾炎武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谓之亡天下。”这里对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国家”和“天下”(文明),做了明确区分。这不应该还是个问题。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更迭,本质上就是掌权者破坏中华文明的传统,导致政权被民众颠覆,是文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这一点,在秉承“与士大夫共治”原则、政治相对宽松的北宋时期也得到证明:大一统的国家集权制度稍有放松,立刻就能带来文化、生产力上的重大进步。大一统这种形式并不涉及核心问题,核心是中央集权的“度”。
第二点,用日本明治维新与中国北洋时期袁世凯政府相比较,强调关税自主对于“民族经济”的影响,这是关公战秦琼式的逻辑混乱。袁世凯时代是终结帝国社会,走向共和、走向宪政(孙中山主张的三步走:军政、训政、宪政)。日本的明治维新是为了打破幕府和藩镇对国家政治经济的控制,将日本从封建社会带入政治上更高效的中央集权的帝国社会,这是中国在秦朝就完成的转变。
明治维新未将日本带入正常国家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的工业化、生产力飞跃,并不是因为“大一统”的国家组织形式有多高明(虽然破除封建壁垒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更多的是来自时代的红利:从西方吸收先进的工业生产技术,日本并没有什么原创科技,既没有经历文艺复兴,也没有启蒙运动。日本的国家组织形式,依然是个野蛮的早期帝国社会,除了生产力提升之外,日本社会的整体认知水平,依然是中国秦代的水平:唯皇权是从,穷兵黩武。这一点在之后日本法西斯时代体现得非常清晰。
二战时期的日本法西斯思想,大部分来源于明治时代的维新志士以及他们的学生;日本法西斯分子热衷的“神风”“切腹”,也都是幕府时代效忠封建藩主的把戏。不论是从西方基督教国家还是从东方儒教国家的角度来看,明治维新并没有将日本变成正常的近现代国家,不能仅仅从军事、工业就判断明治维新带有显著的社会进步意义。它带来的不过是个有利于一小撮政治权力集团的集权社会,平民依然被剥夺政治权力,贫困依然是普遍性的。日本获得正常国家地位、步入现代国家,是由1947年的“和平宪法”确立的,这是今天日本国民依然感激麦克阿瑟将军的原因。
对于大一统是否有利于中国社会进步的讨论,是徒劳无益的,这不涉及问题的核心。形式上的大一统不能保证文明的进步,恰恰相反,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都出现大一统的帝国政权根据权力集团自身的好恶,对中华文明进行篡改和摧残。几次著名的篡改,比如西汉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仅压制非儒家思想,汉儒还篡改以前的古典思想,抛弃儒家思想体系中重要的“民贵君轻”思想(孟子);明代皇帝朱棣编纂《永乐大典》,对文化经典进行删改存留,使得很多经典从此绝迹;类似的,清代乾隆修纂《四库全书》,如法炮制,还大兴文字狱,有过之无不及;步入20世纪,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破四旧,对传统文化和文化人进行又一次大清洗。这些都是在大一统的政治框架下,对中华文明的摧残,对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不论什么样的国家组织形式,核心问题是权力边界的划分。绝对的权力,或早或晚,一定会对中华文明产生负面影响。共产党治下的中国,大规模权力划分上的变动,都在政治经济上引起深刻的变化。以财税制度为例,1958年的大跃进,之后的文革,财税权在中央和地方、企业之间反复横跳,社会整体极为混乱;1978年开始的改革,是放权时期,也贴合当时即将改革开放的社会潮流,整个社会欣欣向荣;1993年在时任总理朱镕基主持下的财税改革,又将地方财政收归中央进行再分配(《朱镕基讲话实录》),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财政萎缩,不得不通过之后的房地产、炒作土地价格,获得维持地方政府运转、进行地方建设的资金,是造成今天全国性的房地产和债务危机的一部分原因?这些政治经济政策,塑造今天的中国社会。当我们看到“内卷”“躺平”这些词汇频繁出现在中国媒体中,没人会觉得这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礼记》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其实,从日本身上应该能看到,要成为一个正常的现代国家,首要有独立的司法制度、有体现“天下为公”精髓的宪法体系,因为只有一个高于一切政治权力的法律制度(legal institution),才能有效分配和制约权力。
核心问题是须要宪法制约
人对权力的贪婪来自人性,任何人都有权力欲:获取权力的目的是获取更多权力。美国的乔治·华盛顿、台湾的蒋经国、新加坡的李显龙,这些曾经手握至高权力,却因尊重宪法和人民利益而放弃权力的人,屈指可数。
大一统的集权制或是联邦制,这些国家组织形式并不是原则问题,只是方法问题。核心问题是须要有宪法对权力的分配和制约。只要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宪法至上的精神,就不可能是一个现代国家。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到“和平宪法”之前的经历告诉我们,不论经济成就有多大,只要在法律制度上没有改革,存在某种政治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经济上的成就反而可能造成灾难性结局。
我觉得,如果在这些问题上还粉饰掩盖、顾左右而言他,那是真的危险了。
(作者是北京金融数据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