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是毋庸置疑的人类天性。每个人都有一些善举,或是特地计划的行动,或是潜意识的不经意行为。几年前本地一个被定死罪的杀人犯,正法前也不忘表明愿意把器官捐献给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
一般人都不为善行求报,孔子有云:“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反之,傲慢本非人性,是社会阶级之分的衍生相对行为。位处较高社会阶级的人,掌握的经济、社会地位、权力等资源越多,优越感油然而生,举止形色之间傲慢隐现。
无论是个人、机构或政府部门,善意的行动、措施和政策的成效,都会因为傲慢的执行态度而有所折损,或引发受惠者的不满和抱怨,也就是我想说的善意败于傲慢。
《海峡时报》对政策研究院30周年研讨会的报道,遭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在面簿贴文批评有偏差。《海峡时报》自有说法,读者则各有解读,其中不乏认为报章傲慢。讨论社会不平等的善意,在傲慢行事下引起反感情绪,真是得不偿失。
政治人物若傲慢,代价更大。曾有报道刊载一名年轻部长这么说:“不是有多少人说,不是叫声多响亮,我们认为对的事,我们就做。”这是傲气十足,还是正义凛然?没有亲眼看见部长讲这席话的人,各有感受。
我国奉行唯才是用,不余遗力培养人才,大有“学而优则仕”之风。这个制度在我国建国和治国路上作出重大贡献。在优厚待遇、崇高社会地位和人民敬重之下,社会精英为国奉献是基本义务。一旦傲慢加深或扩大社会阶层的鸿沟,善意的良政也难以服人,不满情绪可能分裂社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及国家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