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起,创立61年的杰尼斯事务所更名为“Smile-Up”,“杰尼斯商店”终止营业,公司大楼的招牌已被拆除,在名义上正式走入历史。

“Smile-Up”念起来像极了“Smap”,让像我这样的Smap铁粉,感到十分嫌恶。

友人妹妹曾是杰尼斯Kat-Tun铁粉,最近才鼓起勇气去看相关报道,之后情绪饱受困扰,对作为支持者的自己感到非常厌恶,难以置信无人挺身而出,还极端地认定偶像们一定都曾受侵害。

部分J家粉丝“装睡”

爱之深,恨之切,属人之常情。但我在一些J家粉的社媒群组当中,看到质疑受害者,怒斥媒体渲染的留言还不少。事实上,这些年来每当有受害者出现,都被J家粉丝炮轰为博出名,或因无法出道而心存怨恨。

即使到最近,NHK在10月10日报道30多岁男性在2002年还是高中生时,参加小杰尼斯的节目《The少年俱乐部》到NHK放送中心参加舞蹈训练,休息时间被喜多川叫到厕所遭性侵害……依然有J家粉丝提出一堆质疑。

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回头看出的病态私心

最近社媒上流传日本旧杂志的剪报,杂志上刊登杰尼斯旗下未成年的男孩们,个个仅穿短裤,裸露着上半身,从手掌、脚板、眼睛、嘴都有大特写照片,宛如商品般被展示。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以为不妥,如今对照从未间断过的性侵事件,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有些事回过头细想,方恍然大悟。

无怪乎多年来杰尼斯对与其艺人合作的女演员,几乎皆视为祸害,当作妄想啃唐僧肉的妖孽一般。而J家艺人无论是不是偶像派都得守身如玉,老大不小也不准结婚,怎看都难以排除是基于创办人喜多川的扭曲病态私心。

休怪大众捕风捉影。现在检视这些杰尼斯艺人,很难让人不作联想。他们是受害者?是共犯?是旁观者?是侥幸者?

应给予几代粉丝尊重

同情杰尼斯的偶像们大可不必。毕竟事务所数十年垄断,甚至霸凌日本娱乐业人士,艺人们作为既得利益者,多年来享尽资源与特权横着走,现在承担一些后果,被撤代言,节目和剧集被停,也是刚好而已。

多年来对杰尼斯行径视而不见的日本媒体、大企业,不得不陆续公开表态,因此也有更多的内幕流出。例如就有电视台的报道局长承认:早在20多年前在公司内部就有某种氛围,认为得罪了杰尼斯,就无法进行演员选拔或采访,的确存在“迎合”的事实。

《周刊现代》报道在杰尼斯艺人的契约书上,作品著作权包含日本、全世界,甚至太阳系,公司拥有独占的权利归属,即使在契约结束之后依然不受影响。被网民戏谑为“太阳系的契约书”如果属实,当真荒诞亦可恶。

对于音乐和影像的权利,如今扛责的J家大王子东山纪之表示不会将利益转移回旧公司……所以呢?让旗下艺人自由解约自立门户的同时,著作权是否也免费交出自由使用权呢?

性侵案最重要的事,是该把真相向大众还原。不是像现在:喜多川家族隐身,事务所形式上解体,声称“强尼喜多川的一切痕迹将从世上消除”,给点钱赔偿受害者,就撇得一干二净。

处理此事,至少必须给予在杰尼斯偶像们身上奉献出青春、情感与金钱的几代J家粉丝,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