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济慈的“蚱蜢诗”,忽想起《红楼梦》弟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写大观园众金钗秋日于藕香榭吃酒啖蟹之余,来个“现场写诗比赛”的情节。比赛结果,林黛玉小姐靠《咏菊》一诗得了冠军。这个结果非常合理——曹雪芹私底下本就属意林小姐,不过假借李纨“评审”罢了。单凭诗歌末二句“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已足傲视“群雌”。
小说没写这场诗歌创作比赛有否限定时间。但对大观园诸位才女(才子仅贾宝玉一位)来说,似乎没必要。黛玉也不过“吃了一口酒”,便把墙上挂着的诗题勾掉两个。“没有顿饭工夫,十二题已全”——可见才子才女毕竟不同凡响。
老外文坛可也有这样的“雅事”?且略举一例。虽然规模小得多,不过是两位诗人之间善意的诗歌较量。
这两位可是十九世纪赫赫有名的英国“文人”。一位是著名诗人济慈(J.Keats);一位是当时举足轻重的文艺杂志“The Examiner”之编辑汉特(Leigh Hunt)。当时著名诗文作者如雪莱、济慈、兰姆等作品都刊登于此杂志上。汉特本身亦为诗人兼评论家。
济慈与汉特为好友。话说某个冬日傍晚,济慈去拜访汉特,两人坐在壁炉前,听阵阵蟋蟀鸣唱声,汉特忽然诗兴大发,向济慈提出如下建议:以蟋蟀和蚱蜢为题,在15分钟内,各自写一首商籁体的十四行诗作。看谁的“命题诗作”更出色。
交货时间到。两相对比,汉特立刻为之折服:“呵,好个济慈!诗歌简直完美之至!”汉特认输之余,不忘“慷慨”地衷心赞叹。何妨一看济慈“夺魁”之作——
大地的诗歌永不衰竭/当所有的鸟儿都因烈日而眩晕/藏身阴凉树荫,响起一阵声音/从树篱到树篱,关乎新割的草地/带头发声的是蚱蜢/在奢华的夏日里,它难得展示/自己的欢愉;直唱得疲乏了/就一头栽入绿茵里歇息/永不衰竭呵大地的诗歌/孤寂的冬夜,当寒霜冷凝了静谧/蟋蟀的歌声,似乎在炉边/室内暖洋洋,人欲醉醺然/浑忘身在何处,恍惚听到/草坡上蚱蜢正在鸣唱。
济慈就是济慈。《蚱蜢和蟋蟀》,如此平凡的“题目”,他竟然于15分钟内交出洋洋洒洒、情境并茂的“游戏之作”。天才诗人能点铁成金(不信请君一读《雏菊之歌》)。汉特的诗作呢?不得而知,大概因自叹不如,暗中塞入抽屉里了。但汉特到底深谙诗艺,也有自知之明,更是个甚具雅量的谦谦君子。
其实类似济慈与汉特的“暗中较量”,近代中国文坛亦有之。朱自清与俞平伯两位好友不是于秦淮河泛舟后,相约命题为文,写下《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