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圈内朋友聊起不久前落幕的“红星大奖2025”,加上看到得奖名单时的一些想法,总结出这篇“从关怀新加坡电视圈的观众角度出发”的四个观点。

外援争奖对培养本地艺人不利

第一点是红星大奖今年开放让外地艺人入围,起初我觉得还不错,让外地艺人一起竞争,格局扩大,或许也可激励新加坡艺人成长。不过事后想想,发现它可能造成更多不利。

邀请外地艺人参与本地作品,已经可以促进本地艺人进步,至于专业的演技和主持奖项,应该保留初衷,让本地艺人(与电视台有约或无约)或长期在本地发展的外地艺人角逐,才能给予本地艺人应有的扶持。

让有实力的外地艺人得奖,是否鼓励台内多照这个模式选用艺人,那么接下来,有实力的外援会否大举“进攻”,以致垄断奖项?再说,让有分量的外援入围——给他们奖吗,他们又不缺你的肯定;不给吗,岂不是影射他们不如本地艺人——结果皆不欢喜?

新加坡的电视发展不如台湾,如果同意这一点,就会接受台湾金钟奖开放让外地艺人参加,而红星大奖尚未到开放时候。

外界不认同红DJ等于红星

第二点是电台DJ占据十大名单多席,当中多数没有参与演戏或主持,但他们剥夺了其他演员和主持人的席位。这点去年已经很多声音表达出来,DJ是播音为主,和艺人的工作与条件要求差别很大,放在一起比最后只会让后者可得的席位减少,更难出头。

另外,从外界的声音也可发现,大家并不认同很红的DJ等于红星,硬是把DJ顶上“红星”的等级,会不会也让DJ们很无奈?

艺人与网红同一平台竞争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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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是网红的参与。社媒崛起,网红冒出,无厘头短视频爆红,甚至威胁到影剧的生存,这是全球化现象。所以越来越多网红受邀参加剧综演出是无可避免的趋势,他们参加奖项角逐也很合理。可是网红角逐人气奖项,是否应该设定什么门槛,才对艺人比较公平呢?

众所周知,传统艺人得顾及社会赋予的形象要求,任何言行得瞻前顾后,在天平另一端的网红不怕哗众取宠,甚至可以靠擦边球吸粉;双方同一平台争奖(尤其现在是年轻人为主的网络投票),会否让艺人输在起跑线?如果未来网红充分占据上风,那是好事吗?作为一个国家电视台,它是否有责任培养具备一定形象的艺人,而不是纯粹跟随趋势随波逐流?

对“新人”的保护伞不该太久

第四点是对新人的保护。如果说上述三点反映电视台对某些族群的“照顾不周”,那么潜力星奖项的规则,让出道五年都快当上主角的艺人,还在“新人”名义的保护伞下争奖,就未免过头了吧。

试想想,出道超过三年、羽翼渐丰的人一直留在潜力星奖项之中,那他们所压制的人,就是比他们出道更迟,也更需要保护的人,不是吗?

还记得吗,几年前红星大奖设立“常青演绎奖”,我当时跑电视线,对此提出反对,在专栏中提出各种道理,但没有说服电视台高层。这个奖项“坚持颁发”了七年,后来终于被废了。

还有曾经的“最佳新闻主播”奖,也硬是要把新闻主播往红星大奖靠拢,几年后才证明“水土不服”而停颁。我们率先把问题摆出来,被接纳与否,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