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栏7月18日的文章《四个不该——我看红星大奖2025》,获得郭亮8月1日在《台前幕后》专栏以《 “红星大奖四不该”之该不该》回应,他对我提出的“四个不该”,表达了两点赞同与两点反对。

和艺人通过专栏交换观点,罕见也珍贵。对于郭亮的看法,这里简单予以回应。

本地视帝视后或减少

郭亮不赞同的其中一点,是我认为外援如果和新加坡演员一起争专业奖项,对本地演员不利。他提出“外援的参与有助于提升作品质量与可见度,也促使本地艺人与更高水准接轨”,我觉得郭亮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认为海外艺人参与本地演出没问题,但不必参与奖项。

让我提出一个让外援参与奖项所可能导致的“最不利”情况。今年,宣萱以外援身份获奖,为本地剧制造了加分效果,如果以后每一年,电视台都请到实力媲美宣萱的外援来参演,那请问这些资深外援是不是都应该入围,而且很大可能会得奖?请问,大家做好准备未来好多年(即使不是每一年),或许不再有本地艺人获得视帝视后吗?

连年下来,本地艺人看到奖项“可望而不可即”,会产生怎样的心理效应,支持外援参赛的人可有仔细想过?这种心理效应,是会进一步让演员更想把戏演好,还是消除了原来有望获奖的推动力呢?

退一步说,外地演员参与奖项,如果“红星大奖”的评审过程还是如过去一样不公开透明(我以前参与时不见评审交换意见),那么有朝一日,外地演员入围而无法得奖,他们可以接受吗?他们只是收取拍戏的酬劳,却要经历“提名入围最后失奖”,这可能会伤害他们的声誉,确定不会引起他们反弹?

延伸阅读

我这是把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想得更长远,毕竟那是真的可能发生的。不知道新传媒有做好应对吗?还是等到最糟情况发生了才像过去一样宣布取消奖项,或任意改变规则?难道不怕“红星大奖”的权威性再伤一次?

本地艺人影响力不济

郭亮不赞同的另一点,是觉得电台DJ工作的模式与艺人高度重叠,演艺生态早已跨界融合,职称不应成为限制。我同意与时并进,但我和郭亮对于怎么“与时并进”,看法显然不同。

“红星大奖”原本是为电视艺人设立,鼓励优秀的演员和主持人,以及戏剧和综艺作品。电视衰退,网络兴起,所以网剧和网综的幕前幕后参与者可以继续提名,载体不同但宗旨不变,这是我认为的“与时并进”。

电台DJ如果有参与演戏和主持综艺,当然可以继续参与奖项,可是如果纯粹只是在电台发声,却和其他“真正”的艺人一起站上颁奖台,被称为“红星”,很多观众与读者如我无法接受。我看社媒留言,和周围朋友谈过,都是这个结论。

话说回来,电台DJ和电视艺人“一样红”,放眼全球,前所未闻。真是“新加坡特色”(还是该称“新传媒特色”?)啊!

电台是“在地性”很强的媒介,听众主要是在地人,海外受众的比例应该极低。DJ受载体所限,影响力难以像演员或综艺主持人那么国际化。当他们被赋予角逐奖项的资格,这几年稳定地在十大最受欢迎男女艺人奖项上稳占各两席左右,能否这样推断:连DJ都能称得上红星了,本地艺人(以及他们作品)的影响力现在是有多不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