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吃肉,偏爱挑带骨的部分,面对眼前一碟白斩鸡或咸菜鸭肉汤,总觉得骨头多的肉比较有汁有味。把骨上那点肉咬下细嚼,肉汁透出,没有干涩无味的感觉。骨肉分离之后,意犹未尽,便把粘附着的软筋吮吸干净,舌尖遗留下纯粹的满足。在家中吃肉骨头,不必计较礼仪,于是放下箸筷,手口并用,虽略显粗鲁,但有下里巴人啖肉的粗犷。最终那根干干净净的贱骨头,狗都嫌弃。

我也喜欢啃鸡脖子,虽然肉都粘在颈骨上,大费周章挑出的肉其实不多,但肉质嫩滑是不争的事实。吃肉之余,吮着骨上的胶原蛋白,那是人间好滋味。终于感知,好吃的东西,一丁点便能抚慰舌蕾。我中年以后戒了鸡脖子,因为耳畔不时传来吃它有损健康的信息——鸡脖子可能残留淋巴结,或伤身致病,正反意见拉锯争论不休,俗人索性就断了啃它的欲望。

我有时臆想,喜欢大口吃肉的人,该不会排斥徒手抓肉啃骨头。叫化鸡出炉,用手撕拉肉块,虽油腻了双手,却能吮指回味。鸡腿猪蹄,用手抓着吃,稳当自如,有野人吃肉的快感。尤其是吮指头那一刻,堪比小朋友吃了奶油蛋糕,舌舔嘴角的心满意足。

说起啃骨,本地印度人的街头小吃“红筒骨(Tulang Merah)”是一绝。我每回到小坡黄金小贩中心去,走过印度摊,便不自主地瞧瞧周边是否有饕客吃着染得鲜红的羊大骨。有一回看见食家投入地吮吸,双唇沾上红糟色的酱汁,有点血盆大口效果。斯文的吃客,把吸管插入筒骨里,悠悠然吸食,双唇固然干净,但这种方式可能拉低了享受指数。某日我问摊主,为何羊大骨这般糟红,与大部分印度菜肴的色调相去甚远?他说:“因为马来顾客喜欢,颜色不对就嫌不好吃。”这答案叫人莞尔。若是30年前遇此情景,我必动念来一份尝尝鲜。老朽自叹如今勇气所剩无几,想吮吸鸡骨,都不由自主地打个冷颤:怎么从超市买回来的鸡骨,煮后多是紫黑紫黑的色调,望着它胃口通通出走。噢,保健意识昂首阔步的今天,才而立之年的帅哥美女,一见大骨头,胆固醇、嘌呤一堆狰狞词语纷纷从脑里蹦出,迅速灭了吃的欲念。

我入了职场,初尝和式料理,从寿司、刺身、扬物、拉面、铁板烧到怀石料理,盘子里所见的鸡豚牛羊,几乎没留下连皮带骨的印象。即使平民化的便当,肉骨头似乎也没机会置身便当盒里。各类面食,带骨的肉块也芳踪难寻。或许,日式料理追求进食的祥和心境与安全感,省去了啃骨的烦恼,口舌放松,吃相大概就斯文起来。

数十年前,我在街头巷尾觅食,发现“去骨”的鸭饭时,心头小小震荡——曾几何时,为吃客去骨这种服务怎么瞬间就成了卖点?从此肉块入口,不再有骨肉相连的烦恼,一切弃骨留肉的戏码,悉数在厨庖刀下解决。时光胶卷耗了一卷又一卷,没想到苍生居然挺住了人性口齿怠惰的袭击,让多数鸡饭摊一如既往大刀斩肉,连皮带骨上桌,保住了众生磨练啃骨头的机会。

食品加工铺天盖地的今日,有些面档饭摊直接从工厂批来处理好的食材,走一走加热、汆烫的作业流程便算功德圆满,说不上烹调手艺,久而久之,一代人的味蕾便顺应它而定型。当今敢于白纸黑字昭告天下,明言它的汤水是以猪骨、牛骨、鱼骨,经文火、大火熬煮十数小时才修成的正果,你就明白他是为数不多守护手艺的厨庖,干着经济效益不高的苦活。当肉骨熬汤成为手艺卖点,售价高一些,是否就有足够的施主撑起庖丁诚心的专业付出?答案天知道。

我童年家中饭桌上常见白萝卜汤和咸菜汤,食材便宜,烹煮便捷,重点是加入几块豚骨的家常汤,好喝。家里偶尔也煮咖喱,老母鸡切块入锅,在咖喱粉与椰浆双重奏交织下,那些鸡骨让人吮出口腹的春天滋味。如今岁数增长,马齿徒增,我已不再积极啃肉骨头。啃骨当在青壮时,牙坚齿健,经得起硬骨的磨砺,挡得住骨髓挟着胆固醇的威胁恐吓。人生如啃骨,青壮的人生岁月不也都要经受生活的霜剑风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