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末,老友M在牛车水横巷一左车道上,见前方白车打了双闪应急灯,便亮信号靠右挪移,不巧撞正一台灰车左后尾。基本交通常识明摆着:撞人屁屁的多属担责方。M赶紧下车道歉,连连表示愿意负全责帮忙灰车修理妥当。司机说灰车是租全年的,要求M留下电话号码,以便租车公司老板联系并商讨赔偿事宜。M向灰车司机索要身份证存档,对方却坚持“后事”都交由老板处理,急急忙忙扬尘而去。

两个小时后“老板”来电,索要金额竟高达1800元?!原来灰车竟是一台“过离谱”(Grab)出租车,M除了须要负责修理费1100元外,还得支付三天租车费240元,以及司机的三天收入450元!M其实已偷空将肇事灰车的损坏部位拍照咨询过两家修车厂——大约五六百元就可修复。这明显的漫天开价反而警惕了M,于是也向老板索求司机身份资料。第二次要不到司机资料后,M决定调取行车记录仪的录像查看。

十几双老眼,包括当交警的一位朋友细看过录像后,都觉得灰车仿佛是故意突然刹车让M撞上的,甚至连那台打了应急双闪灯却又不停下的白车,也貌似灰车的同伙!哇塞,M或许是遇上专业碰瓷的“死盖魔”(scammer)了?!那就报警吧,若能抓住这疑似的诈骗团伙,也算为民除害了哈。

M隔天步行到邻里警岗,才发现岗哨空无一人,只能对着已设置好的电脑打字报警。小国警方真是反应迅猛啊,还不到10小时,警务系统就来电邮说AF警官将会负责跟进。M当然得极速回应,在报案后的12小时内即电邮AF警官,纠正电脑报案系统自动生成的“被骗取了1800元”的谬误。可这回,AF警官一周都没反应了哈。

报案后三天,M没等到警方回信,却收到一封律师函:除了索要M的个人信息,也貌似劝说M认真考虑私了,免得影响隔年车险保费!M回信提供资料的同时,第三次要求对方提供灰车司机身份证,结果还是没结果!

报案后第八天,警务系统来电邮说案子转到“酒驾组”。M隔天写信告诉二接手的MF警官,表明这是疑似“死盖魔”,何来酒驾?两小时后MF警官迅速回邮说案子转到“肇事逃逸组”。半小时后,三接手的SF警官电邮来询M的车牌号。M估计有点生气了,颇有微词地反问:疑似“死盖魔”是归“酒驾组”或“肇事逃逸组”管辖的吗?五小时后,警务系统说转由不知道哪个组的ZY警官四接手。

七月末日,即报案后11天,M忍无可忍,直接去信警察部队的最高领导——“米哈”部长,幽默问道:我已尽了公民的责任——警惕政府发现疑似的“死盖魔”;警方却在十天内换了四个小组四位警官来轮番接手,莫非想警惕“死盖魔”:抓紧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