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了北京,入住朝阳区的一间酒店,我是常客,大堂的服务员和柜台的接待员都认得我了,态度自然比较亲切,可惜这一回,“亲切过头”,让我略有尴尬。
事缘12月初也来过北京,见了几个出版界朋友,他们都热情地送来一堆书,停留了三四天,酒店退房的时候,桌上竟然摆了二十多本或厚或薄的书。
我的妈,行李箱根本塞不下啊!
无奈之下,唯有“择其喜者而带之”,选择了七八本比较切合自己阅读的作品带回香港,其余的,忍痛搁在墙角的垃圾桶旁。我觉得这做法已经传达了很明显的讯息:这些书,我不要了,清洁员工大可把它们带走,或自己阅读或转送别人,都可以,理应不会浪费。
岂料,我错得离谱。
原来内地的酒店管理制度已经非常专业严格,只有被扔进垃圾桶里面的物品才会被转走处理,其他的东西,即使被搁在地上,即使就在垃圾桶旁,仍然会被视为“遗留品”而送到仓库暂时保管;酒店通常会拨打入住记录上的联络电话,找到客人,问清问楚,才会扔弃或作其他方式的安排。问题是我留的是香港电话号码,酒店职员可能不方便联络,或打过给我而我没有接听,总之,他们就把我遗弃的十几本书一直留着,当我终于再来入住,办好手续,取了房卡,女服务员忽然说:“马先生,请稍等。”然后她转身走到后面的办公室,再度出现时,手里捧着一堆书,推到我面前说:“这是你上回留下来的物品,现在物归原主。”
我尴尬到不得了,因为这一回有出版社朋友接机并且一路陪伴我到酒店check-in,而上回被我遗弃的书里面,至少有四五本就是由她所送。这时候,她望着我,我望着她,眼神互相在对方的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一起哈哈爆笑。笑完,她善良地说:“不好意思,我真不够体贴。上回我应该直接替你把书寄去香港,免占用你的行李空间。”
我耸一下肩,对她做个鬼脸,笑一笑,以笑遮丑。一世人流流长,总会遭遇许许多多的尴尬情景,唯有把那句“你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其他人”放在心中。脸皮厚一点,生活便可更自在一点。
上回我是匆忙退房,所以大意了。通常我有不愿带走的物品,会在退房前直接跟清洁大妈或大叔说,这都送给你,由你处理,别浪费。但上回并未这样做,只把书搁下便走,一时大意,留下了尴尬“后患”。其实依照酒店规矩,即使住客主动送赠物品,清洁员工仍然不可接收。然而凡事总有灰色地带,十有十次,只要我客客气气地把物品交到他们手上,他们必欣然受落,表情雀跃开心。物品本来就该流通而不该浪费,而被流通的,不只是物,更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