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五有约,去落户本地的上海友人家晚餐。
那天其实有文章要赶,且是火烧眉毛的急,可到了日落时分,理应乖乖在家码字的人还是坐不住了,把心一横出了门。
“阿德哥”的家宴,实在让人难以抗拒。
到得有点迟了。长得有几分像马伊琍的女主人言笑晏晏,长餐桌已布下四个“冷盘”:西班牙火腿、白斩鸡、糖醋小红萝卜、五仁辣椒拌素鸡豆干。
这次阿德舍弃生蠔、海胆等高级食材,头盘中西合璧,轻盈简约。那盘麻辣凉拌素鸡豆干是个小高潮,让味蕾骤然绽放,我听到了天使的第一次歌唱。
每人一盅的老母鸡猪肚汤,鲜润暖胃,美极。无预料地,一锅滋滋作响的锅贴惊喜降落,锅贴是青豆猪肉馅的,不必问,男主人亲手制作无疑。热菜一道道有节奏端上,走的似是精致上海家常菜路线:本帮红烧肉、花生宫保鸡丁、蒜茸炒海虾仁、姜葱炒黑鱼片、豌豆蘑菇烧海参、油焖茭白、清炒蕹菜……
天使的第二次歌唱,自然献给了红烧肉。虽然料理名贵食材不在男主人话下,但传统上海菜本以家常食材为主,通过烹饪手法将普通的猪肉、河鲜和时令蔬菜,变幻出鲜美醇厚滋味。其中肉类美食,红烧肉永远排在首位,这恰恰是阿德的拿手好戏。毫不夸张,城中尝过最纯正优秀、原汁原味的红烧肉,就在这里。
阿德割烹的这锅肉,用料豪迈烹调细致,色泽红亮汁浓味醇:肉质酥烂,肥而不腻,咸中带甜,是东坡肉和上海红烧肉的完美结合。事后请教他秘诀及细节,竟然与网上能搜到的种种食谱种种视频,都不相同。顶级美味是无从描绘的,座上众人反应一致,皆叹息摇头——已经词穷了,无话可说。
天使又歌唱了,是热菜上完后片刻,甜品“上海八宝饭”入口时。蜜枣红枣杏脯葡萄干红枸杞和糯米饭一起裹住细腻豆沙馅,灵魂却在猪油。蔡澜对猪油的赞美都落在了这碗极致的“饭”里。太好吃了,瞬间再次集体沉默。
其实除了厨艺,这位家庭大厨让人佩服之处还在他的风淡云轻,不显匆忙,不见油腻和汗滴,上菜间歇坐下,和客人举杯聊天。这份松弛从容也是练出来的吗,非一日之功。
不久前读过的《楼上的熟食店》一书,写到十九世纪法国集文坛巨擘与美食大师为一身的大仲马,做饭时喜欢跑来跑去,到处跟别人哈拉,然后把所有人拉来当二厨,人越多他越开心。“有时候大仲马会突然消失三十分钟,最后发现他是溜到书桌前,写了一个章节。”书里也提及,被称为世界上最狷狂知识分子的英国/美国作家克里斯多福•希钧斯(Christopher Hitchens),“经常会在自己邀请朋友来家里吃晚餐时离开餐桌,跑去写专栏。这大概会花四十五分钟的时间。”
阿德做饭不要人帮忙,但他也会在宴客中途悄悄消失一会。当然不是溜开去写什么,只是在客人们举箸时喝汤时,悠然驾车出去了一趟,接了孩子们返家,又无缝衔接回到厨房和餐厅。
回忆泛起,类似的情景好像从前就见过。十七八岁在农场下田插秧,每天弄得一身水一身泥,没觉得狼狈,大家都这样。但有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知青连长,无论干什么活看起来都不费力,穿的一样是旧衣,身上始终清清爽爽,从水田里踏出,顶多冲一下雨靴就能直接去场部开会。那样的洒脱,如今想来还蛮“艺术”。
阿德身形高大,绝非多年前尚在“龙卷风”后期的龙应台那篇《啊,上海男人!》中描绘,下班拎一条带鱼回家,“弯豆芽”似的上海男人。一起吃过很多次饭,至今不知真名实姓。但我和朋友高度“怀疑”微信名“阿德哥”的他是否做过餐厅大厨,因为其气派、手艺、摆盘等等,和身边所遇也能做一手好菜的家厨们,不在同个级别。问他,未置可否,只答,“小时候父母工作忙,我得烧饭给自己吃。”
问人怎么爱上做饭,大约也像问作家因何走上写作之路。莫言的说法始终如一,当兵时他对连长脚上锃亮的皮靴产生了强烈渴望,这成了最初的动力:通过写作改变命运。余华则在不同场合有不同表述。其一是,中学毕业被分配到县城卫生所,上班第一天就战战兢兢替人拔了一颗牙,不久厌倦了天天看人嘴巴,羡慕悠闲的文化馆工作。其二是,20岁迷上川端康成小说,读《伊豆的舞女》等作品训练了对人物和细节的描写,自信亦有写小说的能力。
人生或许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是的,大仲马的话能替所有热爱厨艺的男人告白天下:
“我爱上烹饪,一如我爱上诗歌,是天赋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