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是建国一代,原籍台湾金门。1940年代,国民政府征兵北上大陆打内战,致使年轻的父亲跟许多同乡壮丁千里涉海,南渡落脚于新加坡。
金门以盛产高粱酒闻名,没想到我第一次到访金门竟然跟这名酒有关。
事因2015年11月7日习马会在新加坡隆重登场,时任台湾总统马英九特别准备了两瓶1990年的金门陈年特级高粱酒(俗称“黑金刚”),作为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宴会的美酒。我与有荣焉地在同学群组中说那是先父家乡特产;恰巧J在找伴到金门旅游,她义正言辞地说:“你是金门人后代,竟然没去过金门?跟我一起去。”如此这般,我就踏上探亲之旅。
我有位老姑妈、叔叔及其他亲人在金门,表弟告诉我老人家知道我要去,高兴了两周,见面时她叫我以后要多来往走动。
金门是个美丽的海岛,由于曾是战争前线,有十分特殊的景观。表弟是退休海军中尉,他开车带我们四处游览,参观了碉堡、民俗村、地下坑道及古宁头战场等。他是个好向导,讲解军事设施很专业,我们都长了知识。
除了观光,我此行最重要的目的是探亲。表弟费心安排我和不同的亲戚见面吃饭,让我在品尝美味家乡菜时,也认识金门的亲朋戚友。
高粱酒回味悠长
一次吃晚饭, 大表哥说:“你是金门人,一定要喝高粱酒。”他大我较多岁,是位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我知道躲不过,心里暗忖:“怎么办?含酒精成分58度的烈酒,喝了不醉才怪!”看大表哥把高粱酒倒入盛着冰块的啤酒杯,我觉得不妙,没想到他又拿出几个小玻璃杯,把酒从大杯倒入小杯后,笑着递给我一小杯说:“干杯!”我好奇地问:“喝这小杯?” 二表哥说:“是的,这叫一口杯。”原来如此,害我虚惊一场,真的是大乡里进城!
我也不敢一饮而尽,先试一小口,觉得酒液经过喉咙时有点灼热,但酒香浓郁,再啜一口,发现酒质绵甜醇和,口感很特别;喝完时口里香、醇、甘、冽的滋味都有,令人回味悠长。看我喝完大表哥很满意,二表哥则竖起大拇指说:“赞啦!”
大家饭饱酒足起身要离开时,有几个年轻人突然出现,表弟介绍他们都是家里后辈。奇怪,他们为何这时才来?大表哥说酒后不开车,他们是特来载我们回家的。这些都由表弟一手统筹,他既能干又细心,事情都打点得很好。
隔天到金门酒厂参观,一进门就看见几个白色的瓷酒缸,上面有签名,其中一个是郑愁予。我喜出望外,文青时代很爱读这位“游子诗人”的诗,尤其是这首脍炙人口的《错误》: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头两句)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末两句)
喜欢诗的优美意境、婉约音韵与浪漫情怀,毕竟那是少年强说愁的年龄,只要一本好诗集在手,就觉得满室生辉,精神世界丰富多姿。
郑愁予是郑成功后裔
诗人的名字为何在酒厂出现?难道是自古饮者留其名?原来郑愁予是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第11代后裔。郑成功以金门为基地,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因此,诗人在2005年结束在美国客居37年的生活后,与妻子落籍金门,被称为“情归浯江”,为当时一大盛事。乡亲都觉得金门何其幸!能让大诗人“达达的马蹄”不再是“错误”与 “过客”,而是“归人”。因此,金门酒厂引以为荣摆放其签名酒缸。
我买了一张明信片,是马英九当年就职台湾总统的纪念品,正面是他题的字“金门高粱,中华佳酿”,背面是他亲自参与酿酒的照片。由于金门高粱酒在习马会上受两岸领导人欢迎,有“和平之酒”的美誉,我衷心祝愿海峡两岸早日实现真正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