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在讨论了都市固体废物征费16年后,香港立法会昨天(8月26日)三读通过垃圾征费草案,将设18个月的准备期,过后再落实正式生效日期,届时市民弃置家居垃圾将以每公升0.11港元(0.019新元)征费。

家居垃圾每公升征收0.11港元

综合中通社与明报网报道,香港立法会是以37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上述修订条例草案,港府对此表示欢迎,指法案获通过标志着香港减废新里程。

香港市民日后弃置家居垃圾,必须购买指定垃圾袋,垃圾袋有3公升至100公升等九种容量,以每公升0.11港元征费。

以三人家庭每天用一个10公升垃圾袋计,有关家庭每月要付约33港元;工商垃圾则以重量来计算。

如果市民把废物存放在普通塑料袋而不是指定垃圾袋,并弃置于住所上层或下层的公共废物收集点,执法人员会按废物黑点或投诉巡查及执法,首六个月为适应期,主要以警告为主,严重及屡劝不改的个案会作检控,罚款1500港元。

严重违规个案或屡次违例者,或会以传票方式检控,首次定罪可处罚款2万5000港元及监禁半年。

 香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说,落实垃圾收费充满挑战,但减废减碳是大势所趋,需要政府、业界和市民大众一起同心协力,在18个月的准备期内,港府将善用时间移风易俗、加强支援和回收配套、加强推广宣传教育。

港府发言人昨天也称,垃圾收费是国际间普遍采用的经济手段,推动市民减废外,更是带动建立下游回收作业的火车头,是香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