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自知而后有气质,她有,未必是因为这衣装高贵。

百褶裙又回来了!

橱窗里站着一袭淡银灰的百褶裙,高雅秀气,哪里是今天不分青红皂白地穿撕破裤的新人类可比的。

百褶裙是服装中的古典佳人,穿上身就来了点文质彬彬的味道,没有人穿百褶裙到湿巴刹去开档卖菜,总要有个场面才配得。

是的,令人惊喜的,今年是百褶裙的天下。

大约半个世纪以前,喇叭裤(樱花凌云时代的新加坡)开始大行其道的年头,然后来了ABBA风靡全球,如今甚至开办他们的专属博物馆。有朝一日世界上会出现过多的诸如此类博物馆,例如麦克杰逊博物馆、麦当娜博物馆等等。这是题外话。我想说的是,喇叭裤迷你裙直到如今横行街头的撕破裤,都是一股火辣辣的风潮,充满当前眼下的热劲,辣妹风情是有的,女人韵味就说不上了,或者,索性是一种短暂的挑拨的刺激,谁穿了,过目即忘的感觉。

可是,在纸杯成灾的时候,有什么逃得过一时一次的命运?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的时代特性,百褶裙复兴才令我暗暗欣喜。每次步过那家服装店的橱窗都投以钦羡的目光,它那温文尔雅的光晕甚至给我说不出的亲切感。我打赌当今的美国总统夫人就不会穿百褶裙,英国哈利王子新娶的夫人也不会。人是有格调的。看见广告有“打造出你的气质”字样,感觉简直是文化上的天旋地转。

我一直不以为欧洲妇女适合穿百褶裙;她们体高和骨架不够柔顺,曾经流行过穿旗袍,或唐装上衣,大家看上去都像不太漂亮的苏丝黄。而百褶裙是绝对东方的,软软的似水柔情那调调儿,即使妮可基曼这一级的演员也假不出来。

然而我错了。有一天看见一位高挑女士的背影,不胖不瘦的身型穿着百褶裙!那袭裙真是绝品,料子既有厚实感却又光滑如绸,在她移步时微微飘动。更吸引我的是它的色调,看似绿水秋波的暗青,漾动淡淡的金光,那股艳色十分地诡魅。那裙子自身就像在宣告时代的变迁以及百褶裙自己那样傲视时光流转的超脱。意外呀意外,诧讶中我盯着它看不忍移目。

这位百褶美妇约莫50岁,一身沉静稳定的气度;我见过70老几的高龄女郎穿撕破裤,这令我对眼前的百褶裙成熟淑女生起敬意。人必自知而后有气质,她有,未必是因为这衣装高贵。

唉,自知之明是不可多得的人生智慧。

(作者是退休新闻工作者)

(传自墨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