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告别的肉体必将朽坏,宝贵的是从生到死之间的曾经得意,失落,笑声,伤害,掌握,放弃。一切种种,永留回忆。

生与死是人生大事,比俗世所重视的“人生大事”如结婚,钱财上的亿万发达,权势登极叱咤风云等等都来得重要;因为没有“生”,上述的一切就没有机会发生,而“死”则结束以上的一切。故此,任何生命中间生死至大。

电影和文学著作中令我感觉最不舒服的,莫过于对生死的夸张渲染。例如,某些社会的旧习俗里,老人(富有的老人)会给自己预备好棺木,一年一年地上漆。这是何等恶心的病态追求,不是对死亡的豁达领受或哲理性的憧憬,而是将活着的时间浪费在想象自己的肉体灭亡消失之后的一份荣耀光彩,要如何地隆重轰动。

我总以为婚丧铺张是炫耀,甚至可列为自私的奢侈。

幸而,这样“看不开”的扭曲年代总算归入历史。经历了几个千禧年,人类渐进地明白最有意义的是从生到死的那一段存在,活动,悲喜,以及贡献(如果有所贡献的话)。“死”终于失去了它那神秘恐惧的面具。

我不是说,“死”变得不重要。盖棺论定,它仍是至为重要的终结。只是,人没有必要也不再战战兢兢地对待它。世界虽然越来越恐怖可怕,可是其中值得我们努力付出,尽兴享受直到最后欢庆的“部分内容”是更大更多了。

今年某日某时我出席了一个葬礼。告别仪式的主人翁,即死者,社交上与我无关。一个澳大利亚白人母亲和非洲黑人父亲的混血少年,自小有音乐天赋。葬礼上,在他的父亲致词后播放了他13岁时演奏萧邦钢琴曲的完整录音,作为他个人生与死的优美告白。

他死于自杀。据了解,他经受了很多,或者说,“不少”的种族歧视与不公正的压力。

死别,纵使是如此悲痛与不幸,当天明简流畅的仪式过程出奇的宁静肃穆。教堂里除了几个中老年的亲人,全都是他的同学朋友,20岁上下的年轻人。气氛无疑是沉痛的,但是没有人嚎啕大哭。我无法形容那样一种凝重的尊敬,充满了哀伤和珍惜。

我尽力做最好的推测:这孩子的母亲亡故多年,也许现实中的不快乐促使他寻找投向母亲的怀抱。我的想象可能是错的,但,实在无法作更好的猜想。茫然若失中,我相当肯定自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太明白那个感受了。

棺柩上车离开的时刻,大家纷纷鼓掌挥手,走了,别了;所告别的肉体必将朽坏,宝贵的是从生到死之间的曾经得意,失落,笑声,伤害,掌握,放弃。一切种种,永留回忆。

我一向认为“过去‘并不等于’消失”,如果有人珍惜。这是潇洒还是超越,又何尝不是见仁见智?

生与死是一对连体婴,不能取其一而去其一。主要的是我们是否曾在欢乐时刻分享,在打击中坚持同甘共苦,而不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泣自然是很真实的发泄,但是似乎可以表达得有文化一点。例子——就省了吧。有一首很老很老的流行歌曲《我在你左右》:把我们的悲哀送走……我在你左右。

我老人家记得起来的也就是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想想非常之积极乐观,回味一下,回味无穷。够了。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来!欢送,把我们的悲哀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