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母亲节,在报端上看到一则多时未见到的寻亲启事。寻亲者在启事中说,他在出世12天之后就被送人收养,现今已经63岁,期盼在有生之年能与亲娘相见一面,并对那些能提供信息者表示感恩感德。短短数十言,十分令人感动感慨。

对这类寻亲事有多一分关注,是因为我曾参与一次协助寻亲的经历,那是多年前同安故里的一名乡亲,通过会馆寻找失散到新加坡的胞弟,当时我与一名同乡理事通力参与,最终果然让我们成事,促成她们姐弟俩几十年后团圆,我们两人事后都特别欣慰,到底助人是快乐之本。

我认识的一名旧同袍,外家也有这样一个成员送人抚养且失散的故事,为此,我还特地约见来了解来龙去脉。

据他的太太说,五六十年前,她们家贫无奈将家里的第六小妹,送给甘榜邻家的马来夫妇抚养,初时两家还有联系,不过甘榜后来拆迁,从此与妹妹断了讯。

她透露,曾经有一次,她在街上与一名容貌相似的女孩迎面而过,也许是亲情的关系,当时心中真有一股暖流经过,感觉对方就是失散多年的妹妹,可惜那时不够果敢趋前相认,就此失去机会。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

她说,对于骨肉送人抚养一事,母亲生前始终绝口不提,估计是老人家心中愧疚,希望永远忘却这心中的痛,她们兄弟姐妹谅解长辈的心情,也尽量不谈这事。

随着时光流逝,兄弟姐妹对这段旧事已逐渐淡忘,但偶然间还会惦起这个失散的妹妹,并期望有朝一日重逢,相拥一起促膝长谈,再叙姐妹情。然而,几十年过去了,却始终无缘再见,妹妹你在何方,只能留在梦中轻唱。

尽管现今资讯发达流通,要想通过“人肉搜寻”应该不是难事,但他们一家人从来就没有动过寻亲相认的念头,因为担心现在碰面,不晓得对方心中什么感受,是否存怨恨爹娘从小遗弃,所以,与其再相认,不如就此罢了。

这类悲欢离合的故事,庆幸的是,到了我们近代,已经消失不再上演,这应该也算是社会的一个大进步。

这里遥祝这名素不相识的寻娘者能够如愿以偿,早日认回失散的亲娘,给这个世间添多一桩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