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柔佛麻坡警方前天刚宣布,此次农历新年前后允许民众燃放不超过2.4米的鞭炮,不过,全国与柔佛州警察总部昨天都否认爆竹禁令已解除。

全国警察总部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行动组总监再纳阿比丁昨天在记者会上说,今年解禁的只有仙女棒等危险性较低的烟花,大型烟花和鞭炮则仍未解禁。他说:“警方今年初就在柔佛和槟城展开多次取缔行动,充公了大批烟花爆竹,这些物品仍是违禁品。”

柔佛州警察总部同日也发声明称,柔佛警方至今没有发出任何准证允许燃放最长8英尺(约2.4米)的鞭炮。根据现行条例,只有在佳节或宗教节庆场合,且必须事先向警方申请准证者,才能燃放这类鞭炮。

声明强调,警方并未批准公开售卖8英尺及以下的鞭炮。根据条例,获准燃放鞭炮者只能向特准批发商购买。

吉打州警方也表示,没有批准在农历新年期间燃放爆竹。

该州副总警长李添胜昨天在记者会上被问及吉打州是否在讨论允许燃放鞭炮,他回应说:“没有,没有。”

李添胜说,根据条例,业者只能售卖供孩童玩乐的烟花及pop pop炮。

麻坡警区主任查哈鲁丁周三告诉《星洲日报》,警方今年批准公开售卖和燃放红鞭炮的申请,麻坡警方已批准46张售卖鞭炮的准证。他也说,当局的新条规是燃放的鞭炮不得超过8英尺,一旦超过就得向警方申请。“在麻坡区,只要事先向警方申请,我就会批准,毕竟新政府要让华社的农历新年更有气氛。但市民也要配合,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