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琳挑战使用“阿拉”(Allah)案有重大发展,高庭法官昨日裁决,基督徒有权基于宗教和教育使用阿拉等字眼。
此案在经历至少10次的延迟裁决后,被擢升为上诉庭法官的诺比阿里芬在高庭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法官:内政部35年前禁令
是非法和不合理之举
她说,内政部35年前下令禁止非回教徒在他们的刊物中使用Allah、Kaabah(圣堂)、Baitullah(神殿)及Solat(祷告)并没有法律依据,也是非法和不合理之举。因此,砂拉越原住民基督徒有权基于宗教和教育使用阿拉等字眼。
她说,信奉基督教的砂拉越和沙巴原住民,在过去400年使用阿拉字眼,没有证据显示这将破坏公共秩序。吉尔艾琳还提呈三名回教徒的宣誓书来证明他们并未因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而感到混淆,但内政部却无法证明这将危害国家安全。
她也在判词中指出,内政部的做法也和内阁在有关课题的看法相悖。国阵政府在2011年曾提出10点建议,以解决在马来文和印尼文《圣经》中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
“这10点方案显示内阁接受使用阿拉字眼,而这在沙巴与砂拉越从来都不是一个课题。这个字眼在沙砂两州的使用未受任何限制。我相信这10点方案显示了内阁所推动的全面宗教容忍。”
砂拉越马兰诺族人吉尔艾琳于2008年11月5日从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乘搭飞机返抵吉隆坡国际机场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八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称,这些含有阿拉字眼的光碟危害国家安全及违反回教发展局(JAKIM)指南,因此加以没收。吉尔艾琳有所不服于2010年入禀法庭,挑战政府的决定。
尽管吉尔艾琳后来从上诉庭取得庭令,迫使政府于2015年归还光碟,但她依然持续这场司法检讨,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包括要求法庭裁决,政府限制或禁止基督教教材进口的措施侵害其宪赋信仰权利,以及政府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和1967年海关法令来没收她的光碟,侵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