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综合电)印度尼西亚国会核准了印尼和新加坡签署的引渡条约,并即将由总统佐科签署生效。新印今年初就两国飞航情报区范围、逃犯引渡和防务合作签署了三份协议,至此全获印尼国会核准。

印尼国会下议院星期四(12月15日)表决通过了这项引渡条约,其中涵盖31种罪行,包括贪腐、洗钱、贿赂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适用于18年内犯下的罪行。

据协议,引渡请求将以逃犯在犯罪时的公民身份为准。印尼当局多年来指称,难以将藏匿海外的罪犯绳之以法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更改国籍避开了起诉。

引渡、飞航情报区和防务原是新印两国悬而未决数十年的双边课题。双方自1990年代起便持续探讨解决办法,几经波折,但始终没有太大建树。2007年,双方就引渡条约和防务合作达成协议,可是过后未能得到印尼国会批准。

新印近期经过两年半的谈判后,今年1月终于在民丹岛的领导人非正式峰会上,由双方代表就这三个课题签定协议,承诺让调整新加坡与雅加达飞航情报区范围(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简称FIR)的FIR协定、双边引渡条约,以及防务合作协定同时生效。

新加坡认为,这是一组“平衡双方利益”的协议,解决了新印之间长期存在的三个双边课题。

印尼国会今年9月核准了FIR协定,上周刚核准了防务协定,如今也通过了引渡条约。

印尼司法与人权部长亚索纳在国会批准引渡条约后说,有关法律“将在引渡逃犯的过程中,为两国提供法律依据”。他也说,协议旨在为印尼公民“提供公正和保护”,并突显雅加达致力于维护全球秩序。

印尼政府一直试图追回1990年代和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发放的数十亿美元救助资金。

当局指这些钱被“经济罪犯”带出境,并认为他们藏匿在新加坡,还在当地银行和房地产注入巨资。新方认为这一说法没有根据。

印尼与新加坡引渡条约涵盖31种罪行,包括贪腐、洗钱、贿赂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适用于18年内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