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汝来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禁止民众燃放烟花爆竹近30年后,内阁一致同意解除这项禁令,预计最快会在今年4月开斋节前后生效。换言之,当地民众今后每逢佳节喜庆都能合法燃放烟花和爆竹。

马国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星期五(2月3日)在部门新春团拜上说,内政部负责拟定相关指南,包括涉及的条规、如何申请销售执照等,财政部则负责拟定各类烟花和爆竹的税收机制。他预计燃放烟花和爆竹合法化能让政府从中收取上亿令吉税收。

他也说,希望解禁措施能在4月开斋节来临时生效。他星期四(2日)晚在森美兰州汝来出席新春团拜时,率先公布内阁同意解除禁止燃烟花爆竹禁令的消息,但没有说明何时生效。

他说,解除这项禁令可增加国家税收、减低国债,同时能管制烟花爆竹的品质安全。“过去频频发生燃放烟花和爆竹的意外,是因为产品不合规格。合法化后,无论从任何地方进口的烟花爆竹,都须通过执法单位审核及批准,才可以获得执照。”

他还说,如今不只华族燃放烟花爆竹,马来族在开斋节及印度族在屠妖节也燃放烟花爆竹,解除这项禁令体现了联合政府多元开明。“之前燃放烟花爆竹不合法,也让非法走私的犯罪团伙、地下钱庄等谋利,因此合法化后,可谓百利而无一弊。”

马国在1994年禁止燃放爆竹和烟花,但仍批准燃放27种危险性较低的烟花。政府1995年通过“爆竹及烟花禁令”,并在隔年全面禁止任何场合及节日燃放爆竹和烟花,包括收藏、出售、购买相关产品。任何人燃放爆竹罪成,将面对2000令吉(约616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