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日讯)雪兰莪苏丹沙拉弗丁说,马国最近许多回教法庭判决的案件,之后在联邦法院受到挑战。他呼吁政府立即成立特别委员会,深入研究各州议会的回教立法情况,以及回教法庭权限。

沙拉弗丁也是马国回教事务理事会主席,理事会副主席是首相安华。沙拉弗丁星期一(8月28日)出席理事会第70届会议时指出,遭联邦法院挑战的回教法庭案件,主要是有关州议会制定及通过的回教法律,以及回教法庭审理的权限。

沙拉弗丁说:“这种情况导致与回教刑事犯罪条款有关的州宪法地位受到越来越多挑战,也影响各州回教法庭的审案权限。”

他说,政府应该立即修法,赋予州议会更大权力去制定针对回教徒的回教刑事犯罪条文。“我认为有必要成立专门委员会,深入研究联邦法院裁决产生的法律问题。”

他说,专门委员会必须提呈修订联邦宪法等相关法律的建议,以全面解决这些问题。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宪法、民事法及回教法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民事及回教法律有丰富经验、技能及资格的法律执业人士。

联邦宪法:民事法庭无权审理回教法庭司法管辖权限内案件

此外,上诉庭星期一驳回一名欧亚裔女子就脱离回教案提出司法检讨的上诉准令申请。法官阿兹莎裁决时说,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阐明,民事法庭无权审理回教法庭司法管辖权限内的任何案件。

法庭文件显示,上诉人的母亲是回教徒,父亲为了与母亲结婚而改信回教。上诉人的父母过后离婚。上诉人的母亲向回教法庭供证时,支持上诉人脱离回教而改信其他宗教。

联邦直辖区回教高庭和联邦直辖区回教上诉庭两次驳回女子的改教申请,并要她参加巩固信仰的回教神学课程。

这名33岁女子去年3月入禀吉隆坡高庭,但吉隆坡高庭去年6月驳回她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理由是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涉及脱离回教的官司。她于是向上诉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