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密集的摩天大楼与现代化建筑之间,仍可见木屋区及许多年久失修的房屋,与高楼大厦形成强烈对比。这些老旧建筑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限制了城市的发展步伐。不过,一些城中村也是历史遗产,人们认为具有一定的保留价值,担心政府近期推动的“城市翻新法案”会剥夺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文化。
马来西亚政府计划今年7月向国会提呈“城市翻新法案”,推动市区内老旧建筑的重建与翻新,以提升城市面貌和经济活力。
根据《2040年吉隆坡结构蓝图》(Kuala Lumpur Structure Plan 2040),吉隆坡市政局已鉴定139个建议重建的地区,其中包括91个住宅区。由于吉隆坡缺乏未开发绿地,法案将允许政府对旧建筑或旧住宅区进行重新发展,重点推动垂直发展如建设公寓或高楼,预计可创造3325亿令吉(约1008亿新元)的发展价值。
“城市翻新法案”的一大特点是为重建计划设立了明确的屋主同意门槛。30年以下的建筑须获得80%屋主同意才可重建,30年以上需75%,而废弃或荒废建筑的同意门槛为51%。
马来西亚资深分层产权律师、“城市翻新法案”顾问之一的曾振财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法案设下的同意门槛更加合理,因为根据现行的《1985年分层地契法》,如果政府要接管或收购某个产权,必须获得100%业主的同意,这导致许多市区老旧建筑物难以重新发展。
专家:须制定保障机制 避免加剧不平等
不过,一些人担心法案会导致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失去栖身之所,乃至于阻碍社会流动性,加剧社会不平等现象。
研究马国房屋及城市规划的伊曼研究(Iman Research)总监巴德鲁(Badrul Hisham Ismail)受访时指出,如果缺乏完善的保障措施,政府和发展商可能以发展之名,驱逐低收入群体和边缘化他们的社区。“这在马来西亚尤其令人担忧,因为官方与发展商勾结的现象,向来是城市治理中的结构性问题。”
巴德鲁担心,法案可能演变成一种自上而下、由发展商主导的城市重组议程。“尽管他们在公共舆论中以城市衰退或现代化为由加以正当化,但实际上却加剧了空间不平等。”
马国在野党也对法案提出质疑,认为可能导致城市马来人及其他弱势群体被边缘化。其中,前首相马哈迪指出,吉隆坡贫民窟和贫穷地区居民大多数是马来人,政府若进行重建,须搬迁的大多数是马来人。
马哈迪进一步指出,贫困地区拆迁后,通常会发展成高档住宅,穷人难以负担租金或房价,导致城市中的马来人人口减少。“这将使马来西亚第二任首相敦(阿都)拉萨的努力付诸东流,城市最终成为非马来人的居住地。”
阿都拉萨为推动马来人城市化,1971年推出新经济政策,通过经济再分配缩小族群贫富差距,并在城市兴建公共住屋和廉价住宅。政府也制定马来保留地政策,保障马来人在城市里的土地权益。
安华否认新法案将驱逐马来人
针对反对党的指控,首相安华在多个场合作出反驳,并澄清政府并非要通过“城市翻新法案”驱逐马来人,而是为了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他强调,法案不会强行驱逐任何原地主或屋主,也不会改变任何地区的土著所有权比率和种族结构,马来保留地的法定地位也不会改变。
延伸阅读
《联合早报》走访吉隆坡最后一个马来甘榜——甘榜峇鲁(Kampung Baru),不少居民除了表达对城市族群结构变化的担忧,也对社区重建提出切身关注。
经营餐馆的阿兹曼(Azman,49岁)说:“我的祖父辈就在这里居住,而且是有地住宅。政府必须说明要怎么重建,难道要我们都搬到组屋或公寓吗?”
另一个居民哈斯娜(Hasnah,63岁)则认为,甘榜峇鲁已成为特色景点,政府与其大规模重建,不如给居民发放补助金,重新翻新及维修社区。“这样除了能让居民住得更舒服,也可吸引更多游客。”
据《马来邮报》和马来语电视台Astro Awani报道,当年英殖民地政府为了平衡吉隆坡的种族人口,经由雪兰莪苏丹拨地在1899年设立甘榜峇鲁,让马来人能在城市里保留甘榜生活方式。这个城中村经历了100多年的城市变迁,曾爆发种族冲突和政治改革示威活动,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甘榜峇鲁也被认为是吉隆坡价值最高的地段之一,土地估价可能超过40亿令吉(约12亿1300万新元)。
居住在政府组屋的居民则较能接受重建计划,多数受访者认为陈旧和卫生条件欠佳的组屋确实需要翻新,但也提出一些实际问题。
在距离吉隆坡双峰塔仅五公里的甘榜拿督克拉末(Kampung Datuk Keramat),Sri Perlis 2组屋的退休居民奥斯曼(Osman,70岁)支持重建计划,但对搬迁安置存有疑虑。奥斯曼目前的月租为120令吉,他担心重建后租金将大幅上涨。“翻新或重建期间,我们要住在哪里?之后是否能回到原地,且享有相同的租金?”
法案设补贴机制 重建后土地性质不变
曾振财指出,法案不会改变土地性质,原本为永久地契或马来保留地的土地,重建后将维持不变。“城市翻新法案”也设有实物或现金补偿机制,新单位面积至少等同原来的住房,现金补偿则由政府与发展商根据市场价值提供。
他补充说,若居民对补偿不满,可通过城市翻新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保障自身权益。
马国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强调,法案将坚持“不逊色待遇保障”(Not Less Favourable)原则,确保原居民在重建后获得比原有住所更好的居住条件,享有更舒适及完善的生活环境。
“城市翻新法案”在推动城市现代化的同时,面临如何在发展与居民权益之间求取平衡的难题。分析认为,政府在落实法案时,必须提高透明度,并听取民众意见。
巴德鲁强调,政府应从根本上改变思维,住房不应被视为商品,而是一项基本人权。“这意味着重建政策不能只着重于硬件提升或市场回报,而应更关注居民的尊严、安全与长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