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秀丽数次尝试把话题扯到前夫郑晏川的韩国女友,但被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阻止,要她言归正传。谢茹筠律师代表郑晏川要求高庭下令曾秀丽遵守庭令,即未经郑晏川明确同意,她不得电邮他。

名表行欧佳时创办人曾秀丽被前夫指发送大量电邮骚扰和诽谤他,涉嫌违反庭令,可能面对罚款及监禁。然而,她反称被对方的法律行动“骚扰”。

曾秀丽(72岁)去年3月至今年2月发送446则电邮给前夫郑晏川医生(73岁)。即使她已被警告,仍在两个月后至本月2日再电邮他42次。因此,郑晏川指她违反庭令,发送这些电邮骚扰和诽谤他,对她申请拘禁令(committal order),指她藐视法庭。

这是郑晏川第三次就曾秀丽的电邮申请拘禁令。

曾秀丽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之间发出多达1260则电邮给郑晏川,有些直接传至他的公司电邮账号,有些则副本抄送(carbon copy)给他。当中300多则被指含侮辱和恐吓性内容,约250则疑具诽谤性。

除了他,另有至少88人收到有关电邮,包括欧佳时(The Hour Glass)的员工和董事部成员、警方、商界领袖、律师及内阁部长。

这促使郑晏川入禀高庭起诉曾秀丽诽谤和骚扰,并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她继续发送骚扰和诽谤电邮。曾秀丽没遵守禁制令,郑晏川在2015年首次对她申请拘禁令。

曾秀丽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郑晏川于是撤销申请。然而,他事隔几个月第二次提出拘禁令申请,高庭2015年8月裁定曾秀丽藐视法庭,罚她3万元。

虽然双方已在去年就官司达成和解,曾秀丽同意不再发布任何与郑晏川有关的骚扰或诽谤内容,高庭也发出了协议判决,但事情没完结,郑晏川今年又提出拘禁令申请。

曾秀丽否认发给郑晏川的是骚扰电邮。她昨天在拘禁令的审讯中,作证时解释说她的电邮主要是告知前夫,有关女儿及公司近况。她和郑晏川1969年结婚,2010年结束41年的婚姻关系,但他们之间还共同经营公司。

此外,她通过图莱辛甘律师辩称,协议判决没限制她完全不能发电邮给他,只是禁止她不能发骚扰或诽谤电邮。她问:“亨利(郑晏川的洋名)能发电邮给我,而他的确有这么做。如果亨利能发电邮给我,我为什么不能发给他?”

曾秀丽反而把矛头指向郑晏川,投诉受到他的法律行动骚扰,备感压力。“我觉得受到骚扰。我的生活非常好,除了官司之外。”

情绪一度激动的她,数次尝试把话题扯到前夫的韩国女友,但被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阻止,要她言归正传。

谢茹筠律师代表郑晏川要求高庭下令曾秀丽遵守庭令,即未经郑晏川明确同意,她不得电邮他。

至于惩罚,谢茹筠律师促高庭考虑到曾秀丽的态度欠佳,例如后者在上一次审讯结束的一个小时后,电邮郑晏川说她不怕去坐牢。因此,这名律师要求高庭对曾秀丽所施加的刑罚应具有遏制作用。若向她罚款,金额应至少超过上次的3万元。

曾秀丽不仅面对罚款,还有被监禁的可能性。司法委员展期至月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