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投资亏钱后,遭前客户“诬陷”他未经授权执行交易,前投资银行高管指自己被迫赔偿1400万美金(约1900万新元),只能选择剜肉补疮,先是“借用”其他客户约1000万元美金(约1360万新元)做赔偿,接着私下以客户剩余的钱投资,企图填补缺漏,却损失另外1000万美金。
44岁的印度籍被告卡莱·贾格迪什面对553项罪名,包括162项欺骗罪、100多项伪造文书罪和284项抵触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控状。
控方以其中50项控状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卡莱昨午认罪后,被判坐牢13年。
庭上揭露,商业事务局是在2013年2月1日接获报案,指有人怀疑被告伪造了好几名客户的签名,未经同意挪用了他们在巴克莱银行账户里的资金。
该局展开调查后,发现被告在2010年6月以及2012年2月之间,未经授权将三家客户银行账户中约1000万美金转到了律师代钻石制造公司Red Oak管理的银行账户。
被告在2010年2月加入巴克莱银行,专门管理高资产客户的投资账户。他于2002年至2009年期间,是在本地的瑞士银行(UBS)从事客户财富管理工作,而Red Oak当时是他的客户。
调查人员发现,这笔钱并非全属于客户,有部分是他盗用客户的名义向银行借的贷款,也有一部分是他变卖客户持有的债券所得。
代表律师在求情书中说,被告当年离开瑞士银行以后,Red Oak突然指责他在2009年至2010年之间,未经授权做了四笔投资交易,害Red Oak损失超过500万美金,向他发起索赔诉讼。
被告指Red Oak是个家族生意,他声称当时的确得到家族里其中一人的口头允许做出这四笔投资交易,但是交易亏钱以后,那人却声称自己不是“掌权人”,而所谓“真正的掌权人”要被告承担责任。
被告说他虽然问心无愧,但害怕卷入无止境的诉讼之中,无奈之下才会选择和解,答应赔偿1400万美金。
律师说,被告没能力赔偿,才会计划“借用”客户的钱,一方面做出部分赔偿拖延时间,另一方面想要通过投资赚钱填补缺漏。
但是事与愿违,他不但没能赚到钱,最终还损失了超过1000万美金,而Red Oak不肯给他更多时间筹钱。为了尽快作出赔偿,他才会盗用客户的名义向银行借钱,不断的将钱转给Red Oak。
称仅为“负责任” 请求轻判
主控官指出,巴克莱银行后来起诉Red Oak,双方和解后银行只拿回400万美金。被告本身赔偿了银行40万新元,依据他对银行以及客户所造成的损失金额,按以往案例他应被判坐牢14年。
律师在庭上代被告求情,指被告并非为了“发家致富”,或为了过奢侈的生活才会犯案,纯粹只是想要“负责任”。律师指被告行为虽愚蠢,但动机与其他案例明显不同,值得从轻发落。
律师也说,被告在2013年遭解雇后,家人都回到印度,他只身一人留在新加坡,全力配合警方以及银行的调查。这些年来,妻子患上癌症,他却无法陪伴在侧。
被告原本不认罪,审讯原定在本周一(1日)开审,但他没有出现,法庭当时下达了通缉令。
律师说,被告隔天就向当局自首,其实并没逃离新加坡,只是因为意识到将面对的刑罚非常长,一时“想不开”。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0年就好。
主控官说,控方已经考虑了被告的求情以及情况,指在近期的一起案件,有关被告失信公司约1100万新元,比起卡莱所造成的损失少,而那个被告被判坐牢14年。
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的立场,指涉案金额庞大,而且被告严重出卖了银行以及客户给予的信任,但念在他的求情上,判他坐牢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