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项目经理坚称只是当加龙古尼收集公司不要的“垃圾”,为此对罪成和39个月监刑提出上诉。
46岁项目经理被指监守自盗,囤积和变卖建筑工地所剩下的金属废料,三年内赚得21万4000元,用来买车买房。但经理否认失信,坚称只是当加龙古尼收集公司不要的“垃圾”,为此对罪成和39个月监刑提出上诉。
男子钟锦兴面对三项失信和六项转移赃款的控状,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39个月。他昨天通过陈志明高级律师提出上诉,吁高庭法官推翻他的罪名,法官将择日做出裁决。
庭上揭露,钟锦兴在一家名为RCS Engineering的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该公司专为建筑工程提供电缆铺设服务。为方便铺设工作,公司所准备的铜线电缆,都比预计所需的分量多出3%至5%,并且由主要承包商支付材料开支。
电缆铺设工作完成后,公司会交由项目经理决定如何处置工地垃圾,包括剩余的铜缆。项目经理可选择把废料变卖,所取得的收入用来补贴工地开销,例如支付员工的交通费、伙食费与购买工具等。
2012年至2015年,钟锦兴被指贩卖属于公司的铜缆,前后赚得21万4000元。控方指钟锦兴理应把这笔钱花在工作开销上,但他却用来支付个人开销。
根据控方所提呈的证据,钟锦兴把失信所得款项,用来支付公寓订金、汽车首期付款和偿还信用卡债务等。他也被指把4万元存入与母亲联名的银行户头,这笔钱相信是用来购买公寓。
审讯期间,公司老板谢奕庭供证时指出,公司最初营业所接的都是小项目,因此废料量有限,他也向来指示下属只能把废料变卖盈利用于工作开销。但随着项目规模扩展,废料量显著增加;在查案人员把真相告诉谢奕庭之前,他并不晓得贩卖废料已取得如此可观的盈利。
陈志明高级律师昨天做上诉陈词时驳斥,一般上失信案罪犯是挪用公司所交托给他的资产,但本案所涉及的“财物”却是公司所丢弃的废料。钟锦兴须负责处置这些废料,而他只是按照许多其他人的做法,从变卖废料中赚钱。律师说:“他(钟锦兴)好比就是一个加龙古尼,自己花时间收集人们不要的破烂废料。”
律师指出,钟锦兴会把变卖废料所得的20%利润,用来支付工地开销和奖励下属,包括为员工举办海外奖励旅游。事实上,公司至今仍在雇用钟锦兴,甚至在案发后让钟锦兴加薪,以及支付他11个月的花红,这都说明公司对钟锦兴的行为没有异议。
法官决定择日做出裁决,钟锦兴目前获准保释在外,等候上诉结果。(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