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符致文在执行抽脂手术时不小心刺破病人的大腿血管,情况变得危急后,又拖延了45分钟才召救护车,导致病人错失救治机会。法官认为符致文或许是有能力的普通外科医生,但缺乏执行抽脂手术的充分培训。
跨国公司部门女主管动抽脂手术丧命,高庭法官裁定负责动刀的符致文医生行为疏忽,导致女主管赔上性命,须赔偿她的家属近560万元。
朱汉德法官认为,符致文在执行手术时不小心刺破病人的大腿血管,当病人情况变得危急时,他拖延了45分钟才呼叫救护车,导致病人错失救治机会。
法官在昨天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符致文或许是有能力的普通外科医生,但缺乏执行抽脂手术的充分培训。“遗憾的是,符医生自认有这方面的能力,结果却未能像一名称职的外科医生完成这类手术。”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在跨国药剂公司担任部门主管的杨秀文,于2013年6月28日在位于余东旋街的TCS诊疗所接受抽脂手术时丧命,为她抽脂的是符致文。
手术前未充分解释风险
事隔七年,杨秀文的丈夫司徒伟明(55岁,退休警员)以遗产执行人的身份起诉符致文疏忽,索讨失去主要经济支柱对家人造成的损失。案件今年7月在高庭开审,朱汉德法官审理后,裁定杨秀文的家人胜诉。
根据判词,杨秀文在2010年和2011年动过两次抽脂手术,因嫌弃自己大腿内侧出现凹陷不平的“小洞”,她在2013年5月咨询符致文,后者建议从她的腹部抽取脂肪,再填补到大腿上。杨秀文支付近5000元,一个月后回诊所动手术。
法官认为,综合各方证据,符致文没有在手术前向杨秀文充分解释手术风险。不过由于杨秀文非常想解决大腿凹陷不平的问题,法官相信,即使得知具体风险,她还是会选择动手术。
事发当天,杨秀文在中午时分进入手术室,约两小时后,她的血氧急降、痰塞喉咙咳个不停,接着昏迷手术台上,送院后不治。她的死因被鉴定为脂肪栓塞(fat embolism),属医疗美容手术罕见的并发症。
血氧急降若急救或可存活
法官指出,证据显示符致文在执行手术时,把管子插入杨秀文的大腿,过程中应该是不小心刺破血管,大量脂肪流入杨秀文的血液中,并出现脂肪栓塞的情况;倘若符致文有妥当执行手术的话,这样的风险不应出现。
法官也发现,杨秀文的情况开始变得危急后,手术室内“陷入一片慌乱,似乎没有人知道该做什么。”尽管有在场医生提醒符致文赶紧叫救护车,但符致文没有这样做。在花上45至50分钟尝试诊断杨秀文的情况但仍无头绪后,他这才决定呼叫救护车。
法官认为,这是符致文的疏忽,他理应捉紧时间,在诊断问题的同时也呼叫救护车;而符致文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可能是脂肪栓塞问题,这与他不具备充分的抽脂手术经验有关。
根据其他供证医生的看法,如果杨秀文在血氧急降后就立即送院急救,她是有存活的机会。符致文原本指责进行抢救工作的新加坡中央医院疏忽,把医院列为官司的第三造,但他在审讯中途撤销这项第三方索偿。
杨秀文逝世时,两个儿子分别是13岁和17岁,双亲当时仍健在。诉方的立场是,杨秀文一直是家里主要经济支柱,年收入至少有42万元,所持的股票在她逝世后套现取得100万元;她过世后,家人损失一大笔经济来源。
法官裁定符致文必须支付559万9557元的总赔偿额,包括死者丈夫与两个儿子因失去经济依靠所蒙受的损失,分别是140万元和21万元,以及遗产继承者所蒙受的383万余元损失。(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