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强调,在2011年7月19日发给父亲与弟妹的电邮中,总理已说明政府没有指定保留房子;换言之,“网络公民”文章称总理误导李光耀的指控毫无根据。总理甚至向家人建议,在父亲仍在世时就拆除房子,免得日后面对房子被政府征收的压力,但李玮玲不同意。
诉方举证揭露,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从属意拆除到接受保留欧思礼路房子的过程,李显龙总理没有从中误导父亲,他甚至曾经建议,为避免日后面对故居被政府征收的压力,可在李光耀在世时就拆掉房子。
此外,总理也是在李光耀逝世后才从最后的遗嘱得知,父亲生前已决定删除原本的拆除故居条款。
“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被指诽谤总理案件昨天开审,诉方开庭陈词中花了一定的篇幅,“还原”李光耀当年接受保留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真相,以反驳“网络公民”文章中的不实内容。
根据诉方所举出的电邮,2011年3月,李光耀与新加坡报业控股的报章总编辑们会面,就他过世后如何处理房子一事,征询总编辑的意见。当时,众人一致认为房子应被保留,李光耀也被踊跃的反应打动。他之后告诉家人,他打算让孩子决定是否保留房子,但若由他选择,就会属意拆除。
从2011年3月起,李光耀与家人讨论应如何处理房子。同年4月至7月,总理在发给家人的电邮中数次提及拆除房子。例如,他在一封电邮中向弟妹建议,可以在父亲逝世后拆除故居和做重新发展,但所得收益应捐作慈善。总理也建议把房子归于李显扬名下,并由弟弟负责售屋事宜。若弟弟不愿捐出款项,总理愿意补贴他出售房子的全额。
诉方强调,在2011年7月19日发给父亲与弟妹的电邮中,总理已说明政府没有指定保留房子;换言之,“网络公民”文章称总理误导李光耀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总理甚至向家人建议,在父亲仍在世时就拆除房子,免得日后面对房子被政府征收的压力,但李玮玲不同意这么做,因她担心会对父亲造成不便。
同年7月21日,李光耀与时任内阁见面,内阁一致反对在他过世后拆除房子。李光耀事后咨询总理意见时,总理表示他难以推翻部长和公众的意见,因此须同意保留房子。两天后,李光耀发电邮通知总理,不会将总理列为遗产执行人。李光耀解释,这是因为他已接受政府可能会保留房子,所以不希望为难总理。
此外,李光耀也在同一封电邮中揭露,房子价值2000万元,而李玮玲和李显扬曾告诉父亲,若没有收到赔偿,他们不会交出房子。
诉方指出,李光耀最终决定把房子遗赠给总理,是因为他明白李家不能被视为在政府征收房子的过程中获利,而“网络公民”文章竟声称李光耀是因为受误导才把房子遗赠给总理,这完全是一派胡言。
2012年10月1日,李光耀指示私人律师柯金梨从遗嘱中拿掉拆除故居的条款。诉方指出,总理是在父亲过世后看到遗嘱时,才得知父亲已删除该条款。
昨早,辩方律师林鼎在盘问总理时,焦点继续围绕在故居上。林鼎声称,2015年3月22日,即李光耀逝世一天前,一家人聚集在房子时,总理问夫人何晶,她能多快搬入房子,而这成了总理与弟妹翻脸的导火线之一。
总理:林鼎同李显扬吃饭后通知法庭不会传召他供证
总理表示不记得有这样的对话,也不相信自己会这么说。他指出,林鼎大可传召总理的弟妹上庭供证,但林鼎没有这样做。总理说:“而且,他是在连同当事人与另一人,与我的弟弟吃饭后,通知法庭他不会这么做。尽管那看上去是一场气氛友好的饭局。”
也代表许渊臣的拉维律师日前发表面簿贴文,显示许渊臣、林鼎与拉维于上个月4日与李显扬夫妇吃午餐。
李显龙今天将回到证人栏继续接受盘问,料到明天才会结束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