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大王”林恩强昨天被加控105项欺骗及教唆伪造文件控状,加上早前被控的25项,他如今共面对130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逾27亿元。
兴隆贸易(Hin Leong Trading)创办人林恩强(79岁)早前被控25项教唆伪造文件意图欺骗和教唆伪造文件的控状后,昨天被加控105项控状,包括68项欺骗、36项教唆伪造文件和一项教唆伪造有值证券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如今共面对130项控状,他被指在2019年至2020年间教唆他人伪造文件,欺骗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发放高达逾27亿元贷款。
根据警方文告,他被指向八家金融机构谎称兴隆贸易已按照与其他公司达成的合约,将石油装载到特定的船只,以此欺骗八家金融机构发放1.2亿美元(约1.61亿新元)的应收账款融资(receivable financing)。
他也涉嫌谎称兴隆贸易与其他公司达成商业合作,骗取九家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证(LC)和高达1亿美元(约1.35亿新元)款项。
另外,他也涉嫌串谋公司职员伪造海运提货单(bill of lading)和质量证书(Certificates of Quality)。
保释金增至400万元
被告原本以300万元保释在外,但控方昨天庭上表示,由于被告面对的控状数量和涉及的金额非常庞大,加上案件的严重性,以及可能会面对非常长的刑期,吁请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提高至500万元。
代表律师则表示,被告年纪大又有健康问题,需家人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他的护照已被扣押,也配合警方调查,加上他的家人都在新加坡,因此没有弃保潜逃的可能。
律师也说,被告目前的保释金非常高,他愿意在维持现有保释金的情况下,佩戴电子追踪器,恳请法官不要提高保释金,或只提高50万元。
法官听了双方的陈情后,拒绝佩戴电子追踪器的要求,并下令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400万元,若有两名担保人则可以350万元保释。案展8月5日进行审前会议。
欺骗和教唆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面对长达10年监禁及罚款,而教唆伪造有值证券的罪名则面对长达15年监禁及罚款,伪造文件的罪名则面对最长四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