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的未成年受害者遭受至少一次欺凌后才求诊,意味着恶行揭发前有所耽误。受访专家认为,社会提供给孩子的支援须进一步加强,重要的是让孩子有信得过的人能倾诉心声。
本地研究显示,约四成遭性虐待的女生在13岁前受害,比起13岁及以上的,年纪较小的受害者更多是在自己家中遭家人侵犯。
这些未成年受害者中,59.2%遭受至少一次欺凌后才求诊,意味着恶行揭发前有所耽误。受访专家认为,社会提供给孩子的支援须进一步加强,重要的是让孩子有信得过的人能倾诉心声。
这项研究旨在识别孩童遭受性虐待的风险,以增强未来的预防工作。研究分析了790名16岁以下受害女生的病历,她们是在2016年6月至去年8月之间,因性虐待到竹脚妇幼医院看急诊,总求诊次数累计833次,当中38人不是首次看病。研究报告刊登在7月份的本地医疗期刊“Annals”。
由于近95%的受性虐孩童是女生,研究团队因此重点分析是谁向她们伸出毒爪。考虑到孩子13岁念中学后会较懂事,调查对象被分成两组,一组是13岁以下,一组是13岁及以上。
结果显示,超过95%的加害者是男性,少数的受害者(2.4%)也同时遭受肢体虐待。
88.6%针对13岁以下女童的性侵行为未经得受害者同意,47.7%加害者是家人,加害者平均年龄30岁。至于13岁及以上女生,则有36.5%属非自愿,88.6%加害者是朋友,加害者平均年龄约19岁。
13岁以下的女生更可能告诉父母或监护人,13及以上的女生更多选择告诉老师、辅导员或青年社工。能表达自己的740名受害者中,只有61.4%自愿向其他人透露经历。
儿童被性侵案件时有发生。专门帮助受虐儿童的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属下的儿童保护服务处在2010年至2014年,平均每年调查63.2起儿童性虐待事件,2015年至2019年间激增至165.6。去年的这类案件创下10年来新高,共261起。
社工:受害者或无外伤 增加辨认性虐案难度
关怀家暴服务中心首席社会工作者蓝惠群受访时说,辨认性虐待案件的挑战在于受害者可能不会有外伤,或者性虐举动被加害者掩饰为是在照料孩子。孩童也可能受加害者左右,不能准确描述事发过程。
“事情是否会被揭发,取决于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就算他们知道什么是错的,也要能描述事情经过。许多孩子可能感到羞耻,选择不举报,或担心事情暴露后会影响家庭。”
研究也发现,超过一半的受害者只与一名父母、继父母、亲戚同住,或在寄养设施生活。
13岁以下的受害者更多来自问题家庭,例如父母曾嗜毒或入狱;13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则更多有个人问题,例如心理或行为问题、吸烟喝酒,或者吸毒。
研究建议,考虑到各年龄层面对的风险不一,现有的性虐待预防措施应更针对不同年龄层,例如借助更多的社区机构的力量,帮助年纪较轻的孩子。针对较容易受朋友影响的青少年,则应该提升父母和教师的性教育知识。
蓝惠群认为,除了教育孩子如何防身,也要让孩子有信得过的人可以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