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医疗领域的7000多名女性回教制服人员,将涵盖在从调整后允许戴头巾的制服政策中。

卫生部昨天发文告说,头巾是公共医疗服务领域制服的附加配饰。各公共医疗机构将发出更新后的着装守则,并准许制服人员戴头巾。

着装守则将以卫生部委任的执行指导委员会和临床咨询小组所制定的执行和临床准则为依据。

由公众、社区护理、私人医疗领域、保健服务雇员联合会(HSEU)、回教保健专业人员协会和新加坡回教理事会等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是在今年4月至8月,与来自不同专业和宗教背景的传染病专家、工会、护理界领袖、回教社群领袖和保健业人员展开咨询后,完成准则。

卫生部说,经过深入的咨询工作后,准则已仔细并严肃考虑回教女性保健业员工希望戴头巾,同时也保障和维护了护理、职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病患护理标准和感染防控等需求之间的中立。

执行指导委员会主席、卫生部副常任秘书许庚伟医生说:“我们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广泛征集不同种族和宗教医疗业员工的看法,也咨询了临床专家,并考虑到其他国家医疗场合戴头巾的现有做法。我有信心,所有医疗保健领域职员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履行看护职责,并继续保持感染控制的高标准。”

人力部也发声明中说,私人医疗业者无须强制遵照公共医疗领域更新后的制服政策,但当局仍鼓励它们参考。

“私人领域雇主应继续制定与员工工作性质或运作和安全要求相符的制服或着装要求。如果穿戴宗教服饰与这些要求不符,雇主必须与员工和应聘者沟通并清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