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呼吸道感染拿到五天病假,送餐员却在病假期间违例出外送餐,无视可能传播冠病病毒的风险。
不仅如此,他也因拥有危险武器;没有按时接受执法单位的尿液检测,为此还伪造病假单掩饰,触犯多项罪行,昨天被法庭判坐牢12个月,鞭打六下。
被告鲁玛努哈金(Luqmanul Hakim Bin Mohamed Taha,32岁)案发时是Deliveroo的送餐员,一共面对10项控状,控方以其中四项提控。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0年5月22日因发烧和咳嗽到榜鹅的一家诊所看病,医生诊断他有呼吸道感染,开了五天病假兼居家通知给他,当天至26日须留在家中。
被告看诊后因没有钱还医药费,以提钱为由先离开,却没有重返诊所付钱领药。诊所护士无法联系上他,于是通知卫生部。
隔天傍晚,被告驾电单车分别到三个地点送外卖,包括实龙岗花园、罗弄泉、布莱德路一带,在外至少37分钟,可能因此把病毒传染给他人。
另一起案件的案情显示,被告在2020年11月26日向非法商刘平程购买爪刀(karambit knife),他向来要下单买这类武器时会通过Telegram联络对方。被告当天把购得的一把爪刀转卖给一个朋友。
刘平程企图走私进我国,装有警棍、指节铜套等武器的包裹在同个月份被移民与关卡局发现,也因此揭发被告的行径。
没按时接受尿液检测
有前科的被告还因触犯毒品法令接到监察令(supervision order),自2018年底至2020年12月须定期到警局做尿液检测。然而,从2019年3月11日至10月29日之间,他却“失约”56次,在2020年12月20日也同样没出现。
为了解释失约的原因,被告竟交了九张伪造病假单给亲戚,请他代交给警方。调查显示,被告并没有如病假单所显示曾到国大医院求诊,触犯刑事罪。
被告已不是第一次触法,他从2005年至2018年曾犯下抢劫、蓄意伤人、拥毒等罪名,面对法律的制裁。
法官裁定他因抵触腐蚀和爆炸性物体和攻击武器法令得坐牢六个月,外加鞭打六下;因没有按条例接受尿液检测,以及使用伪造文件各判坐牢五个月,同步执行;以及因违反传染病法令坐牢一个月。他因此须监禁12个月,鞭打六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