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如果要提出一些课题,可以向新加坡全国奥理会或所属的体育总会反映,但一些运动员喜欢找媒体,一些喜欢用社交媒体,一些则通过家长,甚至找国会议员,有很多种(方法)。

——新加坡全国奥理会秘书长曾成兴

运动员有权针对所关注的课题向新加坡全国奥理会提供意见,但反映问题应当通过正确和正当的途径或管道。

新加坡全国奥理会(SNOC)秘书长曾成兴昨天在马拉松名将苏睿勇(30岁)起诉新加坡田径总会前总裁马利克(54岁)诽谤一案中供证时,发表上述看法。

本案昨天进入第六天审讯。诉方律师郭文江盘问辨方证人曾成兴时,指他代表的苏睿勇的行为都有其合理解释,包括擅自剪破赞助商的背心是为了通风,好让身体在潮湿天气里较凉爽等。

因为诉方律师提及苏睿勇是否有权针对具争议性条例发表看法,辩方律师马莫在曾成兴接受完盘问后,要曾成兴进一步说明他对运动员发言权的立场。

曾成兴说,运动员如果要提出一些课题,可以向新加坡全国奥理会或所属的体育总会反映。

“一些运动员喜欢找媒体,一些喜欢用社交媒体,一些则通过家长,甚至找国会议员,有很多种(方法)。

“我们期望(你)有更文明和明理的做法。总是有恰当的管道或途径,所以我们不会直接和私自找运动员处理(问题)。运动员须遵守(所属)总会的规则……”

2017年,苏睿勇在吉隆坡东运会因抵触类似国际奥委会(IOC)“条款40”的禁令,在赛事期间通过社交网络推广个人赞助商、擅自剪破官方赞助商提供的运动背心,以及在机场离境时穿鲜艳运动鞋而非大会指定的黑色皮鞋等,与当局发生冲突并接获警告。

两次在东运会马拉松赛场摘金的苏睿勇,当年也对奖金的20%必须捐给所属的新加坡田径总会充作培训和发展用途,向媒体和社交媒体表示异议,但最终还是捐出一万元奖金的两成。

郭文江律师昨天盘问曾成兴时说,苏睿勇并没有反对全国奥理会分配奖金的权利,而是认为田总不该得到奖金,但曾成兴反对律师的说法,说“我没有这样的印象。”

苏睿勇在2017年也对全国奥理会规定运动员不得在东运会期间促销自己代言的产品作出批评。他后来被指“态度和行为不达标”,被全国奥理会否决掉2019年的参赛提名。

答辩人马利克是前国家队跨栏选手,2020年11月离开田总,现为新加坡跆拳道总会代总裁。

2019年8月17日,在苏睿勇被否决参赛后不久,马利克在面簿贴文发布“小心马拉松,这会让你心智混乱”的言论,还指他看到有这样的人,因马拉松而失去逻辑和理性等。

贴文没指名道姓,但苏睿勇指马利克是在诽谤他,马利克并没否认。

这起案件已展至本月17日续审,届时辨方最后三名证人——时任田总法律顾问佩雷拉、时任田总义务秘书的游泳退役名将洪秉祥及前田总总经理叶任凯料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