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裁庭驳回投诉,裁定负责检控偷窃案的两名主控官专业行为并没有失当,两人在审讯时对影碟播放机的操作测试是公开且公平的。

纪律审裁庭驳回廖文良前女佣莉雅妮的投诉,裁定负责检控偷窃案的两名主控官专业行为并没有失当,两人在审讯时对影碟播放机的操作测试是公开且公平的。

审裁庭在上周四(10日)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播放机当时能够放映储存于硬盘的视频,但未能放映主控官所放入的影碟,两人因此合理地以为是影碟出问题,而非播放机损坏,他们没有故意误导辩方和法官。

印度尼西亚女佣莉雅妮(Parti Liyani,48岁)是樟宜机场集团前主席廖文良的前女佣。为廖文良一家打工约九年的她,被控偷窃属于廖家总值3万4600元的财物,原本被判罪成和坐牢26个月。

前年9月,她向高庭上诉得直,洗脱罪名,案件引起广泛议论与关注。人力部、总检察署和警方随后对此案展开调查,国会也针对此案所牵涉的司法公正议题进行辩论。

同年6月,即偷窃案上诉结果出炉之前,莉雅妮向高庭申请援引律师专业法令第82A节条文,对负责检控偷窃案的两名主控官陈彦颖与陈伟豪展开纪律聆讯,调查他们的专业行为是否失当。

偷窃案审理期间,莉雅妮一直辩称,许多被列为“贼赃”的物品,其实是她的私人物品,或是廖家不再使用或丢弃的破旧东西,包括一台DVD播放机。莉雅妮的立场是,这台播放机已损坏,廖家打算把它丢弃;然而,两名主控官却在审讯时企图制造播放机仍能操作的假象。

争议点:庭上试播有无故意误导法庭

大法官梅达顺在同年10月批准莉雅妮的申请,委任纪律审裁庭调查两名主控官是否专业行为失当。在大法官看来,有表面证据显示两名主控官不够坦诚、没有公平地盘问被告,并且可能误导法官。

纪律审裁庭在去年9月举行纪律聆讯。根据莉雅妮的说法,有一次在审讯开庭前,主控官先测试播放机,他们当时已发现器材无法放映影碟的画面。开庭后,两名主控官进行“示范”,尝试证明播放机操作正常。事实上,播放机有放映影碟与放映硬盘存档视频的两种功能,主控官在测试时所放映的画面是来自硬盘而非影碟,但他们没有向法官说明。在完成测试后,他们坚称播放机没有损坏,并指莉雅妮撒谎。

陈彦颖与陈伟豪则解释,他们所关注的是播放机是否可以操作,而非播放机的“所有功能”

都能操作。既然播放机顺利放映硬盘的存档视频,因此在他们看来,播放机没有损坏,他们也认为是影碟本身有问题,所以才无法放映。

审裁庭指出,当主控官把影碟放入播放机后,荧幕上出现一些文字,说明无法启动影碟。

审裁庭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会以为是影碟出现问题,当时两名主控官这么理解也合理,因此不能说两人故意误导辩方和法庭。

而且,根据审讯记录,主控官在顺利播放影片后也告诉法庭,他们并没有在机器中放入任何影碟。

审裁庭认为,总体来说,两名主控官在审讯时的行为是公开且公正的,没有充分理由指向他们专业行为失当。

不过,他们当时确实可以进一步确认,到底是影碟损坏或播放机的其中一项功能出问题,但辩方当时同样没有向法庭申请让专家检查播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