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质化代币(NFT)目前主要是艺术品及收藏品的数码代币,因此不属于金管局管制的金融产品,但任何符合数码支付代币或资本市场产品特征的数码代币,都将受金管局监管。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回答议员叶汉荣(杨厝港区)和吴顺喜(义顺集选区)的询问时,做出以上说明。两名议员问,基于NFT越来越受欢迎,且容易沦为洗黑钱工具,金管局会否考虑管制NFT?叶汉荣关注NFT容易成为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工具。他说,美国财政部近期的研究显示,NFT成为高档艺术市场洗黑钱的工具。近期一些涉及NFT的艺术品,以数百万美元高调成交,显示这个艺术领域的估值已与传统艺术媒介不相上下。
对于议员询问为何把反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管对象,扩大至单纯在海外提供服务的本地数码代币服务供应商,陈圣辉也做出回答。
其中,官委议员洪月霞关注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把管制对象扩大至总部位于本地、但仅在海外提供服务的公司,会否造成“双重执照”(double-licensing),而议员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则询问,对于那些在奉行国际反洗黑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的国家注册的数码代币服务供应商,是否可考虑排除在新法案之外。
陈圣辉指出,在本地设立的数码代币服务供应商,尽管仅在海外提供服务,例如进行数码付款代币或加密货币活动,但一旦他们被揭发协助进行洗黑钱活动,仍可能损害我国声誉。
“正是基于这个因素,主要与防止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有关的新条规,才会在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中提出。我要强调的是,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也包含让金管局对整个金融行业实施监管要求的条款,以应对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