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天起,公积金会员如果未提名受益人,而且户头余额少于1万元,他们的直系亲属可委派“受益人代表”代为申领存款,不必再个别提出申请。
律政部昨天发文告宣布上述消息。国会去年11月通过中央公积金(修正)法案,其中一项修改是引进“受益人代表”(Beneficiary Representative)制度。
目前,无论已故公积金会员户头内有多少遗款,申请继承遗产的每一名直系亲属都要向公共信托人办事处,提供个人资料以及证明文件。
从本月18日起,所有符合继承资格的直系亲属可委派一名受益人代表,申请一次过提取未提名受益人的公积金存款,减轻其他受益人的行政负担。这项改变预计能把公积金遗赠的发放时间,从目前的三至六个月缩短为一至三个月。
受益人代表除了须符合继承资格,也必须至少21岁,同时不能是破产者、精神疾病患者或监狱囚犯。
此外,受益人代表须获得其他符合继承资格受益人的同意,才能代为领出已故公积金会员存款。公共信托人办事处会电邮每名受益人,确认代表人获得他们的授权。这是为了保护所有受益人的利益,公共信托人办事处只有在确认他们就代表人的身份达成共识后,才会发放公积金存款。
公共信托人办事处通过网站:go.gov.sg/pto-eservices,接受“受益人代表”的申请。详情可上网:go.gov.sg/pto-cpf-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