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在新婚夜性侵和非礼新娘,被揭发后辩称以为摸了自己的妻子,被判坐牢七年及鞭刑六下。

法官的判刑比控方要求的七年监禁和鞭刑五下来得重。法官说明在决定判刑时,考虑到被告直接触碰了受害者的私密处,还蒙骗了受害者,让对方以为触碰她的是新婚丈夫。

42岁的被告否认非礼和性侵两项罪名,但经审讯被判罪成,星期一(9月19日)出庭面判。被告闻判后表示有意上诉。

控方指被告第一次触碰新娘时,明知道对方误以为是新婚丈夫动了她,却继续冒充新郎占受害者的便宜。控方认为,这是加重刑罚的理由。

主控官形容,案发当天应该是新娘的大喜之日,被告却彻底毁了本该美好的回忆,认为法官应该判被告监禁及鞭刑。

事件发生于2016年10月,地点在某酒店的新人客房。受害女子当时37岁,是被告好友的妻子。这对夫妇已经离婚,但庭上没揭露两人离婚是否和案件有关。

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可报道任何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具体事发地点与日期。

庭上揭露,婚宴于晚上11时许结束后,新人邀请伴郎伴娘们到新人客房“续摊”,喝酒狂欢至凌晨3时才陆续离开,只留下新婚夫妇和被告。

被告趁新娘在床上熟睡时,上床非礼和性侵她。新娘开始以为是新婚丈夫,后来察觉对方的行为和样貌有异,吓得跳下床离开房间。

新娘叫醒在房外沙发上熟睡的丈夫,并道出事发经过。面对新人的质问,被告承认非礼受害人,但称没有性侵。

庭上揭露,被告与受害者自2003年就认识,两人的关系友好,法官指新娘没理由陷害好友,供词可信。

被告辩称,他当时以为自己已经回到家中,误把躺在床上的受害者当作妻子。他也称自己患有睡眠障碍及梦游症,想以此开脱罪行,但法官不信他的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