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辆汽车凌晨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车,其中一名男驾驶员承认危险驾驶罪,被判坐牢一周和10天,罚款4000元,出狱后的两年内也不得拥有或考取各级驾驶执照。
被告陈永豪(29岁)星期二(12月20日)承认三项危险驾驶,以及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的罪名,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案发时,他是一家车厂的董事。
网上疯传多辆汽车 快速公路飙车视频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2022年2月27日凌晨2时许,多辆汽车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车,相关视频随即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警方事后逮捕了16人,包括被告在内的其中10人后来被控。
案情披露,被告当天与一群人约好,凌晨12时30分许从武吉知马新天地(The Grandstand)出发,沿着泛岛快速公路、中央快速公路等路段行驶至市区。
出发地点的电眼拍下的影片显示,当时有超过30辆车一起上路。途中,公众拍到被告和其他九人飙车,视频显示他们一辆接一辆飞驰经过其他车辆,传出轰然的引擎声。
被告的车速介于每小时146至163公里,远超出法定时速90公里的限制。其他九人的车速则介于每小时137至155公里,他们也被控危险驾驶罪,案件仍在审理中。
这不是被告首次在路上飙车,庭上揭露事发前两年,被告也犯下相同的罪行。
2020年5月16日,被告同至少其他10辆车从西海岸大道出发,并在亚逸拉惹快速公路、滨海快速公路、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等路段飙车。根据公众拍下汽车在隧道飙车的画面,被告的时速至少达140公里。他后来承认是纯粹为了“好玩”而超速。
保释期间又再飙车
这起事件发生在病毒阻断措施期间,法律规定公众不可与非同住址的人群聚社交,被告因此罪加一等。
为了逃避警方追查,事发两天后,被告拆下并转卖汽车的后扰流板(rear spoiler),犯下妨碍司法公正罪。
警方随后将他绳之以法,但他保释在外期间又再犯,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车。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加重被告的刑罚。(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