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福(65岁)面对一项企图谋杀控状,指他于12月28日晚上10时12分,在马西岭弯第210座组屋前,将助燃剂倒在陈金喜(37岁)的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后者的身体。

涉嫌在马西岭弯组屋放火烧一名37岁男子,65岁男子星期五(12月30日)被控企图谋杀,法庭批准继续还押被告协助调查。

郑庆福(65岁)面对一项企图谋杀控状,指他于12月28日晚上10时12分,在马西岭弯第210座组屋前,将助燃剂倒在陈金喜(37岁)的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后者的身体。

控状也指出,如果郑庆福的行为最终导致陈金喜丧命,郑庆福将会被控谋杀。

根据警方发出的文告,案发晚上警员接获报案电话后赶抵现场,发现陈金喜已被烧伤但意识清醒。陈金喜事后被送进邱德拔医院治疗,郑庆福则当场被警方逮捕。

目前还押中央警署的郑庆福,星期五早上通过视讯面控,身穿红色上衣和戴眼镜的他显得镇定。控方申请将郑庆福还押一周,并在还押期间把他带到案发现场协助查案工作,有关申请获得法官批准。

郑庆福的家人已为他请代表律师,几名亲友也出庭,并且在案件完成过堂后与律师谈话。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6日再次过堂。

记者星期五走访案发地点时,被告的朋友王泳途(66岁,退休人士)告诉《联合早报》,案发当天下午2时许,他和被告等一行人坐在咖啡店喝酒,自己在下午4时先行离开,

王泳途听闻郑庆福到了将近晚上10时才离开咖啡店,没想到不久后便发生放火烧人的事故。他说,陈金喜是迷你超市HENG HOCK MINIMART的老板,郑庆福和妻子一起开美容院,两人育有两名儿子,而且就住附近组屋。“两人(郑庆福和陈金喜)对彼此应该不会感到陌生,至于早前有没有瓜葛就不得而知了。”

案发当晚,目击者维齐(30岁)正在附近的海鲜餐馆工作,他听到男子的惨叫,冲出餐馆查看时,发现超市老板陈金喜成了火人。

根据维齐的绘述,陈金喜从头到脚都着火,痛得他在店前的草地上打滚尖叫。

维齐和大约10名食客见状立刻上前帮忙,有人跑进自助洗衣店拿灭火器,有人则从迷你超市拿出被单,合力把陈金喜身上的火扑灭。尽管如此,陈金喜的衣服和裤子还是被大火烧破,全身多处皮肤被烧得焦黑。

维齐说,郑庆福干案后试图离开,但很快就被食客拦下,直到警方到场将他逮捕。

也在海鲜餐馆打工的黄明玉(58岁)说:“陈金喜和哥哥一起打理超市多年。他的哥哥案发隔天到店里收拾东西时,还忧心忡忡地说弟弟伤得很严重,迷你超市会暂停营业几天。”

据了解,陈金喜的情况目前已稳定,但还在留院观察。

若企图谋杀罪名成立,可被判终身监禁加打鞭,或坐牢不超过20年,外加罚款或打鞭或两者兼施。(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