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车祸身亡,死前没立下遗嘱,他的儿子便顺理成章成为遗产管理人。不过男子的母亲声称,儿子生前曾答应她,如果他先死,房子和遗产将留给她,因此她入禀高庭告孙子,要跟他争遗产。

高庭判词显示,死者贾甘纳登在1987年结婚,1996年生下儿子山卡,却在2004年离婚,过后丹戎巴葛的屋子全转入贾甘纳登名下。

死者在2019年7月30日遇车祸,隔天凌晨伤重过世。他生前并没有立遗嘱。

现年26岁的儿子山卡则是长期失联,不曾与父亲联络。他在2019年8月得知父亲逝世的消息后,通过律师申请有关父亲遗产的管理文件。不过,山卡的阿嬷和他的姑姑,当时仍住在丹戎巴葛的组屋单位里。

据死者儿子的说法,死者遗产包括价值45万元的组屋、17万6336元八角七分的存款、以及4万6296元保险等。

死者的母亲拉萨琳甘过后入禀高庭起诉孙子,并指死者生前曾口头答应,说如果他比母亲先过世,屋子和存款等遗产将留给她,因此以死者说法构成“不容反悔”(proprietary estoppel)为由,自己有权继承遗产。

审理案件的法官指出,无遗嘱继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Act)大过“不容反悔”原则,但若死者母亲能证明自己相信死者的话而有做出一些贡献的话,可通过追讨债务方式达成诉求。

死者母亲称花2万5000元装修屋子,但无法出示足够证据,最后判她败诉,死者儿子才是屋子的屋主,也能继承其他遗产。(人名译音)

孙反诉嬷擅自提走死者近18万元

死者儿子反诉阿嬷,指后者没有经过同意,把死者存款提走,要求阿嬷归还18万1608元。

山卡说,死者两个银行户头原本共有17万6336元八角七分的存款、怎料他在2020年10月检查户头时,发现分别只剩下1762元两角八分和466元五角的存款。

死者母亲承认自己叫女儿把死者的存款提出,并指钱是儿子生前答应留给她的。

不过死者儿子在反诉中,指阿嬷在没有遗产执行人同意下,把死者存款提走。

但法官指出,死者出车祸后,将钱包和提款卡密码告诉死者妹妹,显示死者是有意要将存款留给母亲。

而死者存款被提走前,儿子还未成为遗产管理人,最后判死者儿子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