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国际企业来新加坡解决争议,包括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在内的本地主要国际纠纷解决机构,星期四推出企业能直接采纳的两项合约条款,提供更多元化和符合需求的解决途径。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金额过去几年显著增长,2022年的总额达48.4亿美元,比2021年的30亿美元大增六成。

为吸引更多国际企业来新加坡解决争议,包括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简称“新调”)在内的本地主要国际纠纷解决机构,星期四(1月12日)推出企业能直接采纳的两项合约条款,提供更多元化和符合需求的解决途径。

新调和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发文告宣布制定“诉讼—调解—诉讼”(Litigation-Mediation-Litigation,简称LML)程序,让当事者在启动诉讼程序后,可选择或是受法庭指示,到新调通过调解处理纠纷。

期间,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诉讼程序能暂停最多八周,而多数新调的调解只须花费一天,成功率达七八成。和解协议可被记录为庭令,如果只解决了部分争议,当事人能就重启诉讼程序寻求商事法庭的指示。

企业如今可在制定合约时直接采纳相关的LML示范条款,或在发生纠纷时协议采用LML程序。

随着在本地审理的国际仲裁案件增加,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也推出一项管辖权示范条款,让企业能在合约中指定新加坡商事法庭来处理国际仲裁法令相关的申请。

海内外律师参与制定条款 纳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这项由海内外律师参与制定的条款,将同时纳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示范条款中。

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星期四傍晚出席了上述两个项目的启动活动。

他致辞时说,不同案件最适用的纠纷解决方案不尽相同,对方是谁、纠纷性质和当事人的处境都在考量之中,而混合纠纷解决模式也已变得更加普遍。

“因此我们想在工具箱中提供现成的工具,让人们能够应对手头的情况。我们不一定拥有所有工具,但我们能提供那些最关键的工具,单独或相互搭配来解决多数纠纷。”

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主席菲立·惹耶勒南(Philip Jeyaretnam)法官说,有些纠纷复杂到难以通过单个解决模式公平有效地化解,因此能够调解一部分的纠纷,再对剩余的进行诉讼是有益的。

他举例,由合同、缺陷和延误不同部分组成,并且技术上复杂的建筑纠纷,要同一位裁决员在一个大斗争中就所有部分进行裁决,困难到近乎不可能,又或者效率低且成本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部分争议分离出来,用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