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豪表示,如果渗水问题源自组屋外墙,调查和维修工作属市镇会管辖;若天花板或地板漏水,则由楼上和楼下单位屋主共同解决。那些有多处漏水的复杂或难以解决的个案,可寻求建屋局协助。
只要找出多处漏水的源头并加以处理,组屋漏水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此建屋发展局并不打算按市价回购漏水单位或给以赔偿。
不过,如果漏水与长期耗损有关,或是涉及的屋主争执不下,建屋局会通过自2021年4月启用的友好协助计划(Goodwill Repair Assistance Scheme),安排承包商修理漏水,并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剩余的费用则由漏水单位的楼上和楼下屋主分担,以每个修补点300元为限。
国家发展部兼新闻及通讯部高级政务部长陈杰豪星期二(2月14日)在国会回复陈浍敏(义顺集选区)口头询问时强调,组屋渗水问题导因不同,负起维修的责任可以是屋主本身、市镇理事会,或建屋局。
如果渗水问题源自组屋外墙,属公共范围,调查和维修工作属市镇会管辖;若漏水的是天花板或地板,则由楼上和楼下单位的屋主共同解决。
至于那些有多处漏水的复杂或难以解决的个案,屋主和市镇会可寻求建屋局的协助。
不过,对于陈浍敏问及建屋局会否按市价购回长期漏水而无法脱手的组屋单位,陈杰豪说建屋局不准备这么做。
陈浍敏进一步提问,建屋局是否研究改善建屋材料或建筑法,以减少我国多雨的气候环境对组屋结构的耗损,或是为漏水单位屋主提供临时住处。
陈杰豪回应说,近来那些漏水情况严重的个案,多涉及老化的组屋单位,建屋局正与这些屋主和市镇会密切合作,设法找出导因,协助改善漏水情况。
事实上,建屋局一直以来都致力研究如何加强组屋品质,包括所使用的材料。
至于多少个案因涉及屋主无法达致协议而对簿公堂,陈杰豪指出,目前暂无法提供相关数据。
针对林志蔚(盛港集选区)补充提问有关处理组屋漏水个案的时限,陈杰豪感同身受地说,建屋局非常理解漏水对住户造成的不便和影响,也期望能尽早解决问题。
“很多情况是需要两边屋主的配合,建屋局可提供协助或帮忙协调,但真正的挑战是如何说服双方屋主见面会谈。”
据建屋局接到的天花板漏水通报数据,在2011年至2015年,每1000户有104起;在2016年到2020年,则微增至10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