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疫情期间发放给企业的薪酬津贴应更具针对性,制定条例收回给予有盈利企业的津贴,同时更应从建设包容社会的立场出发,减少抗疫政策对未接种疫苗者的歧视。

非选区议员潘群勤星期一(3月20日)在国会辩论《新加坡应对冠病白皮书》时,提出上述两大建议。她认为,政府提供给雇主的薪酬津贴应进一步进行区别筛选,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仍取得高利润或支付百万元高管薪酬的企业。

潘群勤说,薪酬津贴多达300亿元,是笔大数目,相当于消费税带来的税收的17%。

为此,她建议政府不妨参考其他国家拯救银行危机的经验,如以购买股权的形式提供援助,之后在股价回升时脱售收回援助金,同时也应限制高管薪酬。

如果急须在短时间提供援助,则可设立回拨条款,允许政府在危机后,收回之前发放给条件不符公司的津贴,像疫情期间有盈利、疫情后转亏为盈,或支付极高薪酬给高管的企业。

潘群勤也强调,站在建设包容社会的立场,个人的选择和决定都应得到尊重,但一些抗疫政策反而造成一部分人被孤立。例如疫情初期政府明显偏爱mRNA疫苗,那些选择接种传统疫苗者当时无法得到同等津贴。

另外,政府的疫苗差异化措施也过于苛刻,尤其是禁止未接种疫苗者重返工作场所,即使他们的检测结果呈阴性,这影响许多人的生计。这项措施现虽已取消,但歧视情况并无完全消失。

她举了新加坡国立大学近期的的招聘广告说明情况,广告内写道:“我们(国大)极力鼓励申请者全面接种冠病疫苗,以便能成功在国大工作。”

何廷儒:各部门应更好协调信息

她因此吁请政府调查因未接种疫苗而失去工作的情况,并考虑给予就业援助或经济补偿等帮助。

何廷儒(盛港集选区)则认为,冠病期间各相关部门间应更好地协调信息和沟通渠道,避免民众对检疫隔离措施产生混淆。此外,当局也应制定路线图,列明不同限制级别对商界和个人的援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