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执行饮料瓶罐退费制的经营者,若没有达到当局所定下的空瓶罐归还率目标,将被罚款最高50万元。

国家环境局在决定罚款额时,必须考虑一系列因素如违约情况的性质、严重程度与时间长短等。

环境局为饮料瓶罐退费制(Beverage Container Return Scheme)经营者制定的目标是在计划落实的第三年实现80%的空瓶罐归还率。第一和第二年是过渡期,归还率目标分别定在60%和70%。

若能维持80%的归还率,这项计划每年估计可回收8亿个塑料瓶和铝罐,目标与约50个已推行类似计划的国家和地区如挪威、德国、立陶宛等一致。

当局料将把计划交给非营利、由业界领导的计划经营者(Scheme Operator)负责执行。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星期二(3月21日)在国会为可持续资源(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说,已有一些包装饮料生产商表示有意联手支持计划经营者的成立,永续部和环境局将继续和业界合作,委任合适的经营者。详情日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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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最多三分之一的主要任职人员如董事会成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获环境局批准。这是为了确保经营者能充分代表各方如小型生产商、消费者等的利益。

当局将与经营者探讨设更多空瓶罐回收站

当局接下来也会和经营者探讨在邻里和社区其他场所设立更多空瓶罐回收站,以便公众归还空瓶罐和取回押金。当局也鼓励购物商场、咖啡店等与计划经营者合作,尽可能在场所内设置回收站。

杨协成首席营销官洪崇利受访时说,公司正在积极和企业伙伴与环境局合作制定这项计划的营运模式,并会尽力确保计划能在本地取得成功。

星狮集团食品与饮料部常务董事徐光洁则说,业界须为计划建立基础设施,若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有效的经营者、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公众教育等。

新加坡国立大学循环经济工作小组主席、工程学院教授锡然(Seeram Ramakrishna)认为,计划最主要的挑战在于公众是否能适应行为上的变化,同时也要确保计划经营者、生产商等利益相关者在营运方面保持透明。

他也认为,政府接下来应扩大饮料瓶罐退费制以涵盖更多类型的预先包装饮料,并鼓励包装行业采纳可回收及重复使用的设计、转向低碳和可持续的包装材料、推动蓬勃的材料循环经济市场等。